2020年12月31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知》簡解如下: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進一步下調,在2020年基礎上私家車退坡20%;公共用車領域退坡10%;30萬元以上車型不享受補貼貼,換電除外。
其中私家車,公里數300≤R<400補貼價為1.3萬元;R≥400補貼價為1.8萬元;插混(含增程式)R≥50補貼價為0.68萬元。
2020年12月31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知》簡解如下: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進一步下調,在2020年基礎上私家車退坡20%;公共用車領域退坡10%;30萬元以上車型不享受補貼貼,換電除外。
其中私家車,公里數300≤R<400補貼價為1.3萬元;R≥400補貼價為1.8萬元;插混(含增程式)R≥50補貼價為0.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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