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毆打撕咬警察,原因實在令人無語。2016年3月,江蘇省沭陽縣沭城街道一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公安民警趙某、輔警姜某接警後駕駛警車出警處理該起交通事故。男子章某酒後在現場圍觀, 覺着警車停放位置擋住了他的視線,影響到他看熱鬧,遂腳踹警車,並毆打、撕咬民警。近日,沭陽縣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妨害公務案件,依法判決被告人章某犯妨 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醉漢毆打撕咬警察 原因實在令人無語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3月30日21時許,沭陽縣公安局民警趙某、輔警姜某到沭陽縣沭城街道學府北路與威海路交界路口出警處理一起交通事 故。二人駕駛警車行駛至該路口時,被告人章某酒後無故腳踹警車並將手伸進駕駛室,對姜某頭部實施毆打,趙某下車欲對隨意毆打他人的被告人章某約束控制,被 告人章某遂對趙某毆打、撕咬,致趙某右臂多處損傷。經鑑定,趙某右上臂及右前臂四處軟組織損傷均構成輕微傷。
近年來,阻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這種勢頭如不有效遏制,必將嚴重干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正常的公務活動,助長了暴力抗法 分子的囂張氣焰,其不僅威脅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擾亂了公共秩序,嚴重挑釁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