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對違法佔用公共停車位、不按照劃定的停車位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整治。
江門日報訊 (文/圖 記者/胡偉傑) 今年是恩平市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衝刺之年。為了整治城區佔用公共停車位亂象,維護城市良好交通秩序,7月14日上午,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與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查處違法行為16宗,查扣車輛9輛,收繳佔用停車位的物品一批。
當天上午,聯合執法隊伍先後前往恩平市城區錦江市場、飛鵝塘市場等區域,對違法佔用公共停車位、不按照劃定的停車位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整治。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對有關商家進行勸説警告,呼籲市民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停車、文明出行,共創廣東省文明城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第31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第99條規定,故意損毀、佔用、移動、塗改交通標誌或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恩平交警提醒,私自佔用公共停車位是一種把個人利益建立在犧牲大眾利益基礎上的不文明、不道德行為,容易造成停車秩序混亂、交通擁堵等危害。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抵制不文明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來源:江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