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豔照敲詐獲刑,自作孽不可活。據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官方微博消息,在公安部刑偵局組織指揮下,湖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組織婁底市、雙峯縣公安局成功偵辦一起公安部交辦的通過PS製作“豔照”敲詐勒索案件,2016年11月底,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兵被雙峯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半,並處罰金25萬元。
2015年底,公安部刑偵局根據線索向湖南省公安機關交辦了一起PS敲詐勒索案件。該案中,犯罪嫌疑人通過PS製作了“豔照”寄給向受害人,勒索68萬元。湖南省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 開展多警種合成作案。
但是,該案線索只有敲詐信件中的信封、PS相片和敲詐信,敲詐信中有一個索款銀行賬號。專案組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手段,剝繭抽絲,不懈努力,2016年2月底,終於鎖定了一名叫宋某兵的犯罪嫌疑人。經查,宋某兵為一吸毒前科人員,因賭博欠下鉅款,與前妻離婚,生活沒有經濟來源,且社會關係複雜,頻繁變換手機號碼,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日,公安機關在婁底市婦幼保健院附近一出租房將宋某兵抓獲,在宋某兵及其女朋友的居所內當場扣押手機、銀行卡、電腦、身份證等一批作案工具,包括有與本案直接相關的手機卡、銀行卡開户時使用的假身份證等證據。宋某兵到案後,專案組又先後抓獲了另外5名涉案人員。
宋某兵對相關違法犯罪事實一直拒不供述,可以説是“零口供”。雙峯縣公安局聘以宋某兵處扣押的電腦作為突破口,發現了相關PS信件模板和PS淫穢圖片。專案組通過進一步深挖,還掌握了宋某兵批量套取他人銀行卡密碼、盜刷資金的犯罪事實。
該案中,雖然宋某兵本人一直不作供述,但公安機關堅持深挖犯罪並紮實做好各項證據固定工作,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完全可以證明其犯罪事實。11月23日,雙峯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宋某兵有期徒刑12年半,並處罰金25萬元。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已經成為社會公害,廣大羣眾深惡痛絕。公安機關將堅持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深入推進打擊治理專項行動,嚴厲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