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問題的空間治理之道:從空間視角看中國城市
中國小康網獨家專稿
以人民滿意而非以資本滿意為治理目標是解決當下城市問題的根本依歸。
作為國家各類生產實踐的場所和載體,“城市空間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辯證的、靜止的容器,而是成為一種支配性的、建構性的力量,影響着社會關係、利益結構以及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人們在空間中的生產、生活、交往,成為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源泉,塑造着空間結構與面相。
不可忽視的是,城市化進程中的疑難問題也在城市中以空間的形式顯現:社會秩序失衡、空間正義缺失、資本對其他空間的侵蝕、公共生活空間建設不足、城市空間商業化、城市風貌千篇一律等,城市的風險不斷累加。
城市空間治理是國土空間治理的延伸和重要抓手,城市空間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重要治理維度。以空間理論審視和思考城市建設中面臨的諸多風險,為我們重新審視城市治理提供了新視角。
城市空間的意藴
城市空間治理的權力意藴首先要求秩序的發展。城市並非孤立的地方共同體,而是國家整體建設的重要一環,要在服從全國一盤棋的大局下進行框架內的建設發展。黨通過政治領導指導城市空間的規劃和使用,使黨的意志在政府的決策和執行中得以貫徹和實施。通過影響權力間接塑造城市空間。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條路徑塑造着城市景觀與面相,深層次地將黨的意志與黨所代表的生產關係賦予城市空間內涵,而被權力塑造的城市空間貫徹着權力的意志和要求,解構原有秩序並構造相應的政治秩序。
空間的市場意藴首先意味着空間的生產承載功能。市場經濟是除權力要求之外的城鎮化的又一推動力。經濟建設是當今城市所承載的重要功能之一,經濟運轉以自由流通的市場要素為主要特徵。從內部性而言,空間是承載經濟活動的主要場所,一定的經濟活動必然發生在一定的空間之內。同時,市場經濟促使城市空間不斷分化與重構,城市空間被賦予新的意義、價值及功能結構。市場經濟邏輯要求不斷挖掘城市空間的內在經濟價值,以最小成本追求最大利潤為根本導向,市場經濟的這一訴求必然推動着城市景觀的迭代。
空間的市場意藴意味着資本的空間化。城市空間不再單純地作為活動、生產抑或是控制的場所,也成為資本追求和創造剩餘價值的新的源泉所在。資本以不斷再循環追求更多剩餘價值為終極依歸,意味着資本必然以經濟窪地為運動指北,要求不斷聚合城市內部有限的各類要素以最大限度甚至超出限度進行空間生產。同時導致空間分化,這種空間分化使得不同空間羣體享有差異化的空間權益和城市公共服務,進一步擴大階層分化與貧富差距。此外,資本的商業化運作消解了城市的本身風貌和獨特的城市歷史文化,現代化空間的千篇一律,公共空間的異化,意味着居民權利感、場所感和歸屬感缺失,意味着直接剝奪了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體驗。
城市空間治理中的主要問題
第二,市場空間侵蝕政治空間與社會空間。市場特別是資本對利潤的追求是推動城鎮化的另一重要動力。地方政府藉由市場機制,將土地和城市空間轉化為商業資本,作為招商引資的重要抓手。通過土地的市場化運作支撐地方進行新城區、新產業園區、新的企業税收優惠政策、新的基礎設施建設、老城區改造等城市空間改造和擴張的財政;通過工程外包、項目競標等形式,藉助市場力量深入挖掘所創造的經濟增長點,吸引帶動相關產業的投資生產。在現代資本生產中,空間並非獨立且無屬性的自然生活和生產場所,資本以逐利為旨歸,決定其並不為人民的福祉和城市的有序美好空間建設而努力。市場空間對其他城市空間的侵蝕和異化,主要體現在資本對城市空間的支配滲透與空間的商業化消費化,缺少規制的資本必然對市場空間外的政治空間、社會公共空間、私人空間產生侵害。政治腐敗權錢交易、以錢為本向錢看齊、生活對象的消費化、區域間發展不平衡等問題均顯現着資本超脱市場空間對其他城市空間侵蝕和異化,對人民生活的幸福感、收穫感、滿足感,對建設人民滿意的城市產生負面效應。
第三,空間權益配給失衡。中國快速的城鎮化過程實質上是打破城鄉二元體制,將農村土地、人力等空間資源轉化為城市空間資本的城市空間擴張過程。但在這一過程中對空間資源的過度生產也產生了諸多問題:城市規劃一變再變不斷創造新建設熱點,新園區新城區建設項目不斷上馬、衞星城等超前建設造成“鬼城”;城市空間邊界不斷擴張,同化吸納近市鄉村,大量農村土地轉化為空間資本迫使農民職業和身份轉變,然而受制於城市户籍管理以及與之綁定的教育、醫療、社會福利等城市資源在居民身份上的限定,造成空間權益的缺失;土地財政模式在資本運作下導致地產價格居高不下,城市土地“圈而不用”造成閒置浪費,城市生態環境惡化,城市生活成本高昂,城市景觀千篇一律。資本驅動下的現代化城市建設消解着城市風貌,也溶解着城市賦予人們美好生活的空間歷史訴求與現代化城市中的心靈歸宿和歷史歸屬功能。資本的逐利性也使得城市公共服務資源高度集聚,導致城市內部公共服務在城市地域意義上分佈不均衡以及空間權益在社會空間意義上配給不公平。在此意義上,權力和資本形成“合謀”,固化的城市區域分化導致的貧富和社會空間權益的差異化,以及與此配套的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共同造就了“新貧困空間”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