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停在樹蔭下,人在車裏,也算違停?還有哪些你可能不知道的違停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孫燕
這段時間持續高温,杭州市民劉先生載着朋友去辦事,就把車開到了人行道上的一片樹蔭下,在車裏等朋友辦事回來。
不久,就有穿着制服的執法人員,讓他停到車位裏去。劉先生説,車位上無遮無攔,太陽直曬,所以把車就這麼停着了。
“對方説,停在人行道上沒畫線框的地方都是違章。”劉先生説,他也知道不能亂停車,但要去太陽下直曬,而且他人在車上,這麼停着也不妨礙別人。
雖然,劉先生沒有吃罰單,他還是有點想不通。
“這種情況,我們也是人性化執法的。但是停車時間長了肯定是不行的。”杭州市城管綜合執法隊的工作人員説。
其實,在他們的執法中,有一些情況車主可能不覺得是違章,但他們經常會碰到,且一定是會貼罰單的。
一種是下面是人行道,上面是台階,有車主就把車停到台階上,覺得這不是人行道停車違章。
執法人員説,“城市人行道”,可以理解為城市市區內除按城市規劃建設實施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有標誌標明允許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和公共停車場、點以外的可供行人通行的場所,包括按城市規劃建設的人行道;道路兩側雖不屬於城市道路範圍但允許行人通行的場所;雖個別時段允許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通行,但主要是供行人通行的場所。
第二種是,把車停在小區門外的通道上,不是人行道。
“其實,這也算違章,雖然個別時段,這種通道允許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通行,但主要是供行人通行的場所也屬於人行道,並不一定大家看到的有人行道板的地方。”
第三種,把車停在了車位上,但是沒有完全停好,有一部分露在車位外面。
執法人員表示,停車超出了車位線,可能會影響其他車輛停車或行人通行,也是會被抄牌的。
另外,還有把車儘量靠邊停,似乎沒有影響行人走路。“人行道上違章停車不存在是否妨礙行人通行,這種停法也是違章。”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把車停在路邊非機動車的停車框裏,這種大多數車主都知道是不可以,但有些車主可能也是想矇混過關。
執法人員説,人行道違章停車的,將面臨150元的罰款處罰。其實,只要把車停在人行道上的機動車車位內,人行道上沒有車位的,停在道路車位內就沒有問題。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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