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村莊規劃,好事要辦好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實施村莊規劃,進行鄉村整合,優化土地資源佈局,其好處不言而喻。但要注意採取周密穩妥措施和步驟,全面評估風險,充分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廣泛聽取廣大農民的真實意願,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避免千篇一律、照抄照搬其他地區經驗,才能真正把好事辦好

  鄉村振興,離不開村莊規劃。尤其是實現生態宜居的目標,需要注重人居環境提升和土地資源合理調配,實現土地空間效益最大化。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對國土資源規劃做出規定。中央農辦等5部門下發《關於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對各地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村莊規劃作出部署和要求。

  實施村莊規劃,進行鄉村整合,優化土地資源佈局,其意義不言而喻,但其複雜性也顯而易見。一是我國農村量大面廣,經濟條件各異,文化風俗不同,難有統一標準模式。二是農民居住觀念至上,房屋不僅僅牽涉物質生活,還滲透於當地風俗、生活習慣和農民情感等精神領域,不可草率行事。三是現有農村格局基本上是長期自然演化的結果,農民已習慣了這種居住方式,不適應突變式的改造。四是農村經濟差別很大,合村並居的條件成熟度不同。有的地區的農村還比較貧困,不少剛剛脱貧,隨時還有返貧的可能。

  這些因素決定了各地農民對於住房改善的主觀意願各不相同,也就決定了合村並居必須與當地實際和羣眾意願相符合,否則就會犯主客觀相違背的錯誤。這些問題也決定了合村並居的複雜性、系統性和艱鉅性。要推進相關工作,必須做好周全準備。

  一要採取周密穩妥措施和步驟,全面評估風險,儘量將風險降到最小。絕不可簡單從事、主觀臆斷,希望一蹴而就;不可運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幻想在一夜之間就全面推行,企圖短時間就來個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主觀想象的效果。

  二要充分尊重農民主體地位。要深入農村羣眾,廣泛聽取廣大農民的真實意願,讓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訴求。在當前農村法治秩序尚待進一步健全的前提下,尤其要關注農民意願表達程序與結果的一致性,避免只看結果、不重過程的簡單化做法。同時要注意,鄉村振興有別於經濟建設,不能運用單純經濟手段推進鄉村建設。鄉村振興除了要遵循經濟規律,還要遵守鄉村社會和文化發展規律,要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和農民意願。

  三是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避免千篇一律、照抄照搬其他地區經驗。“五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的鄉村社會特點,對村莊規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般而言,富裕地區的農民住房改善意願和承受能力較大,但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尚不具備大規模合村並居的條件。在具體實施中,應當統籌協調,全面評估,不能由單一職能部門來決策。這是因為,單一部門受其職責所限,難免以偏概全,失之偏頗,不易兼顧多方面訴求。比如自然資源部門,重點往往放在節約土地資源方面,然而對於羣眾生活方式、習慣、情感等軟性要求,往往會有所忽略。再比如村莊整合,既關乎農民生活,又涉及村民生產,還影響村莊環境,農業農村和環保部門不應置身事外。此外,還牽涉到村民自治組織、基層政權建設等一系列問題,應該組成包括各方面專家、各有關部門等在內的聯合決策機制,並由上一級黨政部門給予指導,絕不能複雜問題簡單化處理,以免好事沒能辦好。

  所以説,鄉村規劃專業性強,牽涉面極廣,合村並居必須是一個綜合考量、全面評估、統一決策、有序實施的過程。這樣的決策才可能科學、合理、合法。當前來講,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農民外出務工、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在必須做好“六穩”“六保”任務要求的基礎上,合村並居更需要慎重決策,慎重推行,避免好心卻辦成了“瞎折騰”的壞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山東社會科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周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