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莉:為迷途少年點亮心燈

在少年審判崗位工作十幾年來,她將自己對法律信仰的堅守和對審判事業的熱愛融入工作中,不僅通過審判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而且積極投身於普法工作,被廣大青少年親切地稱為“法官姐姐”。她就是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二級法官於莉。

於莉:為迷途少年點亮心燈

以法律為信仰 審慎細緻辦鐵案

“未成年被告人多來自困難家庭,內心自卑又敏感,一點點的不公正就會加深他們對法律的不信任,審案必須慎之又慎。”於莉説,案件1%的誤差對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正。十多年的少審工作讓她養成了較真兒的職業習慣,堅持拿“放大鏡”看證據,用“卡尺”來量刑,精確到分毫不差才肯罷休。

2017年,四川籍小可(化名)涉嫌兩起盜竊案和一起搶劫案。由於他的生辰記載的是農曆,而不是公曆,直接牽扯到一起他參與的盜竊案。如果當時小可年齡不滿18週歲,就意味着可能會被從輕或減輕處罰。為了查清這一事實,於莉和另一名法官千里迢迢到四川派出所查詢。户籍民警卻説,上世紀九十年代户籍管理還沒有聯網,需要到村裏瞭解情況。兩位法官顧不上吃午飯,又坐車一路顛簸來到了小可出生的村莊。村支書一聽來意,不耐煩地説:“這個小孩爹死娘嫁,爺爺奶奶根本管不了,你們費這個勁幹嗎?”於莉較真兒的脾氣立馬上來了:“法院判刑必須要查明事實,絕對容不得半點馬虎,多一天不能判,少一天也不行!”看到於莉堅決的態度,村支書答應翻看原始記錄並陪同她們一起找小可的爺爺奶奶問明情況。再次開庭時,小可聽説於莉親自去他的家鄉核查了他的年齡,並帶回了爺爺奶奶的掛念,眼裏充滿了感激。

審判融情於法 温情感化青少年

18歲的小剛(化名),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第一時間,就來到菏澤中院,把這個好消息告訴讓他走向新生的“莉姐”。

兩年前,正上高一的小剛學習成績很好,但是由於講義氣,幫同學出頭,一時衝動參與聚眾鬥毆釀成大錯,主審法官正是於莉。為了讓小剛重新樹立對生活的信心,於莉首先從家庭入手,讓小剛換位思考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然後結合剛判的實際案例談社會的危害性,結合法律談後果的嚴重性,最終小剛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但被判緩刑後的小剛十分自卑,躲在家裏不願出門。為了讓小剛再入校門,於莉幫他聯繫到100多里外的一所學校,並前後十餘次來到小剛家中,像鄰家姐姐一樣勸説小剛抬起頭來,勇於面對未來。終於,小剛成功走出了心理陰影,踏上了求學路。

融入綜合治理 回訪幫教重宣傳

“案子審完了,但是法官肩上的責任沒完。”於莉説,她堅持每案回訪幫教,並逐案建立幫教檔案,瞭解未成年人在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以自己掌握的心理學知識化解他們思想上的困惑,努力讓他們感受到來自社會的關愛與温暖。

於莉深知,把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工作向前延伸,就要把預防犯罪放在首位,最應該做的就是走進廣大青少年中間宣傳法律,增強青少年的法治意識。作為菏澤市預防青少年犯罪講師團的成員,12年來,於莉深入到學校、社區開展法制宣講達100餘場,先後有幾十萬名學生接受了法治教育,有效地預防了青少年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彎下腰是一座橋,站起身是一架梯。”多年來,於莉始終堅定信念,春風化雨,用她明晰的辨法析理、温情的無私幫教、熱忱的宣傳教育讓司法有了温度。

於莉:為迷途少年點亮心燈

法官資料

於莉,女,漢族,山東東明人,大學學歷,2002年8月參加工作,200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曾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兩次,先後獲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山東省優秀法官”“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省級青少年維權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個人”“第十一屆感動菏澤年度人物”“菏澤市第二屆青年榜樣”“菏澤市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

【來源:菏澤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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