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7月份以來,我國多個省份的養老金調整都迎來了好消息,包括上海,遼寧,江蘇,廣東,陝西,湖北等地的多個城市養老金已經迎來了上調。
其中,廣東、重慶、長沙、紹興每個月的基礎養老金都分別上調了3元、5元、10元、35元。不僅如此,包括合肥在內的多個城市還對高齡退休職工額外加發了養老金。
總體上來看,今年我國各大城市的養老金依舊保持着上調的趨勢。而除了各大城市對基礎養老金的調整,今年在養老金調整的總方向上,此前發佈的“8字新規”也在各大城市的調整上落實了,這個新調整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其實這個調整方向在前兩年就已經提出來了,到了今年,多省份出台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進入執行期,而在各種調整方案下,各大城市落實的“掛鈎調整”其實也就是在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而所謂的“掛鈎”就是把養老金和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和基數掛鈎。
這8個字調整的主要的內容就是在職期間繳納養老保險越多、時間越久的職工,退休後能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而很多職工聽到的那些所謂的“5年一檔”的説法其實都是不存在的。
在這種多繳多得的新調整下,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看在職期間交了多少、交了多久,而且這是按月算的,並不是按年。當然,最低至少要繳滿15年,這是最基本的,只要超過15年了,交的養老保險越多,退休後每個月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目前我國包括北京、廣東、浙江、陝西、天津、江蘇在內的多個城市已經開始完善“掛鈎調整”。至此,繳納養老保險的兩類人之間的差距已經縮小,那就是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者。
一直以來,很多人都覺得企業職工在單位參保比靈活就業者個人參保所能得到的養老金多。事實上,這種現象雖然存在,但是和政策並不相關,而是在於這兩者繳納養老金的基數和年限不同。
因為靈活就業者不像企業職工那樣有固定單位分擔一部分繳費比例,所以他們往往會選擇更低的繳納基數,在繳納年限上也只是追求滿15年就行,所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才會比較少的。
現在各地已經完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只要靈活就業者在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選擇和企業職工一樣的繳納基數和繳納年限,那麼在退休後能拿到的養老金基本上是差不多的。
所以説,在這樣的機制下,聰明人在繳納養老保險的時候,只要是有條件的,都會選擇更高的繳納基數,儘可能延長繳納年限,這樣的話退休後也就能拿到更多的養老金了。
畢竟養老金也算是一種投資,現在把錢先投進去,老了再發到手上,這是一種實現資產保值的方式,畢竟未來的錢要比現在的錢更值錢,退休後養老金拿得多了自然會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