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判處12年監禁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據法新社吉隆坡7月28日消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於當地時間週二被判處12年監禁。吉隆坡高等法院還下令他支付2.1億林吉特(約合4900萬美元)的罰款。

▲資料圖片: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中)離開吉隆坡一家法院(法新社)

此前,吉隆坡高等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納吉布有罪,檢方對其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數十億美元醜聞案的七項指控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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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參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