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記者採訪了江蘇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據介紹,過去江蘇上半年退休的企業職工是按上年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而不是按當年的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一計發年度的要求,經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同意,從今年起,上半年退休的企業職工,先按上年的計發基數預發基本養老金,待當年計發基數公佈後,再按當年的計發基數重新計發基本養老金,因此不再參加當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來源:姑蘇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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