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八項措施 提升夜間“煙火氣”

本報訊(記者馬明)為促進夜間經濟有序規範健康發展,日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委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出台八項措施,進一步加強科學規範管理和精準服務,更好增強商業活力,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

八項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企業開展户外促銷,在夜間消費活躍的步行街、大型商場(含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商業綜合體、奧特萊斯、專業店、專賣店)等區域,允許利用室外場地開展促銷活動,支持在規劃紅線範圍內搭建臨時商亭,由運營管理企業制定建設方案並向屬地相關部門備案。

適度放寬商户外擺,在不擠佔盲道和消防通道、不擾民、保障人行道寬度不小於兩米、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等前提下,允許夜間經濟示範街區、商業步行街等指定區域內酒吧、咖啡店、甜點、飲品、輕餐飲店等在晚8時至次日凌晨開展外擺經營活動,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設置顧客臨時等候區、就餐坐席等。

鼓勵限時限地合理規範經營,各區政府結合本區實際,合理指定場所和時間,明確環境衞生、攤販管理模式等要求規範,為羣眾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放寬停車限制,在各大商圈周邊增加夜間限時免費停車區,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在未設置禁停標誌標線區域,允許在不影響道路通暢前提下,晚8時至次日6時車輛在餐飲門店、酒吧、娛樂、體育、文化等場所外道路單排順行停放。

簡化活動審批,對超過1000人蔘與、需經公安機關實行安全許可的大型活動,簡化審批流程,對同一場地舉辦相同內容的多場次大型活動,且活動為相同主辦方和參展商的,實行一次許可;對經常舉辦商業活動的商場,實行一次報備。對1000人以下參與不屬於大型活動許可範疇內的活動,活動承辦方直接向所在區報告後即可開展。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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