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醫療保險費催繳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 、3 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醫療保險費催繳通知如下:
一、催繳主體
全市欠繳兩個月以上(含)的單位。(注意:A單位3月份的醫療保險費已經繳納,但是5月該單位又從3月起新增了一名人員,該新增人員的3月、4月、5月的醫保費都統一體現在5月的徵集單。所以系統催繳的時候還是會提示A單位沒有足額繳費。)
本月做了基數申報的單位,如基數有改變會從本年1月起有繳費基數調整補收,即便單位已經按時繳納了醫保費,但因為有調整補收所以還是會出現在催繳名單裏,基數調整前有按時足額繳費的單位不會因為基數調整補收未到賬而影響職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可忽略此次催繳名單。
二、催繳險種
職工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
三、繳費時間與方式
1.全市欠費兩個月以上(含)的單位務必安排專人於本月月底辦結醫療保險費相關事宜。如連續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的,從足額補繳欠費及滯納金的當月起才能恢復享受醫療待遇,中斷期間的醫療費用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報銷,由此產生的後果單位自行負責。
特別提醒: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以上的單位(含三個月)補繳時必須補繳到繳費當月,才能從繳費當月起恢復待遇。(如:某單位5、6、7月的醫療保險費沒有繳納,期間單位有同志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就無法報銷。在8月進行補繳時,必須同時繳納8月份的保費,如沒有繳納8月份的保費,當月又有人住院的,也是無法報銷醫療費用。)
户名:靖西市醫療保障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歸集户
開户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支行
四、其它工作要求
(一)醫保系統由自治區醫保局統一管理,我市無修改繳費到賬、待遇享受時間權限。請各參保單位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做好繳費計劃。
(二)二層機構由主管單位負責通知。
(三)未盡事宜請與我局職工醫保徵繳負責人聯繫,聯繫人:陸思穎
附1:全市醫療欠繳2個月以上(含)的單位名單
附2:全市醫療保險欠繳3個月以上的單位名單
靖西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