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備受關注的甘肅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姜保紅案,又有諸多細節得以曝光。據上游新聞報道: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姜保紅案的判決書。據瞭解,行賄者在7個月內向姜保紅行賄了464萬元,還希望通過姜保紅的關係,獲得開採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禁採礦種的資格。
判決書顯示:“2012年4月,行賄者孫某與合夥人準備實施腐植酸復混肥料生產線項目,孫某負責公司業務、辦理證照及相關手續。孫某向姜保紅提出,姜保紅不用實際出資,可獲得公司的20%股份。姜保紅默許後,這部分公司股份登記在了她母親的名下。”雖然姜保紅只是將公司部分股份放在了親屬名下,但實際上已經踏出了腐敗的第一步,由家人代持股份,並不能遮掩其非法獲利的事實。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姜保紅是在2018年8月10日落馬的,並於2019年1月10日被“雙開”。
經查,姜保紅在任武威市招商局局長、發改委主任、副市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參與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和經濟利益,嚴重破壞了任職地方的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偽造證據,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參與超標準接待;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高檔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外出去向;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搞權色交易,謀求職務晉升等不當利益。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與此同時,不得不提到武威市委原書記火榮貴的腐敗問題。7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臨洮縣人民檢察院訴張長慶挪用公款、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其中提到:“古浪縣政協副主席張長慶,為了和火榮貴搞好關係,為其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給予火榮貴人民幣100萬元、美元30萬元、歐元3萬元。”而且,張長慶還送給姜保紅人民幣29萬元、黃金300克價值人民幣8.55萬元。這些受賄細節,讓我們清楚地看到:腐敗官員如何對一市一地的政治風氣造成污染與破壞。
紀檢部門在批評姜保紅的問題時,特別提到:此人“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價值觀念扭曲,政治蜕變,經濟貪婪,生活墮落”。在同一天被“雙開”的火榮貴身上,則存在“嚴重破壞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的嚴重問題。由此可見,官員在私人品德上的嚴重缺陷,不僅會招致其自身的滅亡,也會對其周遭的風氣造成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
今年1月22日,法院一審認定姜保紅在擔任甘肅省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處副處長、武威市招商局局長、武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武威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人民幣1418萬元、美元2萬元、黃金300克, 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如今,姜保紅已經獲刑,但其留給我們的反思仍在。一方面,這警示所有的黨員幹部“勿以惡小而為之”,很多腐敗行為都發生在思想堤壩崩潰之後。另一方面,黨員幹部也要自覺與官場中那些貪婪成性、品行不端的幹部保持距離,不論那些人是自己的上級還是同僚。只有時刻把民眾的福祉放在心裏,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僕。那些被利益誘惑、不惜以身試法的幹部,註定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