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第一人出現!香港警方首舉紫旗警告
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後的第二天,香港一名黑衣男子在銅鑼灣被警方查搜出“港獨”旗幟,成為首個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捕人士。
據香港東網消息,7月1日下午,有超過200人在香港銅鑼灣聚集試圖舉辦集會及遊行。香港警方迅速出動,於下午1時左右首次舉起紫旗發出警告。就在此前,香港警方已表明反對今日在港島舉辦集會及遊行。
港警首次舉紫旗警告。圖源:香港“東網”
1日下午,香港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疑因用喇叭喊話,警方要求其收起喇叭未果,雙方出現爭執,警方隨後將尹兆堅制服,以涉嫌阻礙警方執法被拘捕帶走。與此同時,港媒還注意到,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背囊發現“港獨”旗幟,隨後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將男子拘捕,該男子也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名被捕人士。
香港國安法於6月30日晚間11時刊憲並正式生效,香港警方設立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部門,並對相關事項做出最高級別部署。香港警方嚴正警告,揮“港獨”旗、標語,叫“港獨”口號或涉播“獨”演講,無論明示、暗示,都會觸犯香港國安法,警方無須事先警告,即可採取行動、果斷執法。港警還稱,由於法例的主題是維護國家安全,上述行為若包含“台獨”等分裂字眼,同樣犯法。
延伸閲讀
全票通過!香港國安法順人心、立長遠
安邦定國,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堵住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它的實施是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進入了新里程。
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政府的根本責任,也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國安立法,一路走來,十分不易。也正是在香港內外反對勢力勾結阻撓過程中,廣大香港市民看清了他們反中亂港的真面目,也充分意識到國安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與急迫性。如今,那些無端抹黑可以休矣,那些外部干涉必須收手。只要對香港市民有利、對香港未來有益,任誰都動搖不了國安法在香港落地生效。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國安法針對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大多數,懲治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種犯罪行為。可以説,關於國家安全,罪與非罪的界限十分清晰,任何一位懂法知法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會受此影響,“國家安全”也不會被泛化和無限擴大。試想,作為安分守己的香港市民,怎麼會從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呢?倘若沒有,完全不必擔心、無需恐慌。
其實,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不僅不會受到減損,而且會得到最大程度保障。作為高度國際化的城市,香港與世界的聯繫不會減弱,香港市民的正常交往活動也不被侵擾。比如,一位香港市民在國外介紹香港情況、發表個人看法,實屬正常,受到法律保護;相反,如果極盡巧言地乞求外國進行所謂的“制裁”並嚴重損害香港和絕大多數市民利益,當然會受到法律懲戒。
香港是法治社會,具有良好法治素養的香港市民,自然明白國安法保護了誰、約束了誰。正因為如此,這幾天,香港市民以實際行動力挺國安法,在香港皇后大道中和畢打街交界處的“撐國安立法”街站,一面旗子上寫着大大的紅色“撐”字,格外醒目。近日,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近七成香港市民認同香港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正是堅定捍衞主權的最強發聲,正是順應民意的最好回應。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確保國安法落地見效,還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依法建立健全執行機制,壓實相關責任,確保法律不成為“無牙老虎”;又如,充分做好普法工作,針對市民特別是青少年學生可能存在的誤解,要準確釋疑、全面普及,避免用心不良者“鑽空子”。國安法要擲地有聲、執行有效,仍需香港全社會同心同向、同力同行。
“恢復正常生活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國安法是重啓香港生命力的關鍵所在”……這是一位香港警嫂的心聲,也是大多數香港市民的願望。國安法來了,動盪的香港即將遠去,繁榮的香港就要歸來,安定的“東方之珠”將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