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制定印發了《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
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健全待遇保障機制。
2020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
鞏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
《通知》強調,
全力打贏醫療保障脱貧攻堅戰。
一要確保完成醫保脱貧攻堅任務,確保貧困人口動態應保盡保。
二要鞏固醫保脱貧攻堅成效,持續發揮醫保三重製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落實新冠肺炎救治費用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
三要研究醫保脱貧攻堅接續工作,嚴格落實“四不摘”要求,研究醫保扶貧長效機制。
四要在脱貧攻堅期內大病保險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較普通參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
《通知》提出,
要完善醫保支付管理,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加強經辦服務。
普遍實施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支付方式,開展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和醫保目錄管理。
建立全覆蓋式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制度,全年組織開展兩次醫保基金監督檢查。推進做實基本醫保基金市地級統籌,完善收支預算管理。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進一體化經辦運行,落實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