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報道,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提出對前總統朴槿惠追加拘捕令的請求。
2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部審理的樸前總統公開審判中,檢察機關提出了上述要求。檢方認為:“被告人的拘留期限是下個月16日24時,在此之前將無法完成證人審問。”
檢察機關表示:“這是國政壟斷的頂點,重要的是,被告人否認公訴事實,因此還需要進一步調查證據。請法院對此前未簽發拘捕令理由中的賄賂部分簽發拘捕令。”
據悉,檢察機關要求追加簽發拘捕令的公訴事實是SK和樂天相關的賄賂事件。
根據法律界的説法,在與樸前總統的拘捕令中所記載的嫌疑相比,在實際審判過程中適用的嫌疑更多。因此,裁判部可以簽發拘捕令。拘留時間最長可延長6個月。
對於檢方的要求,樸前總統的辯護律師柳榮夏律師表示反對,並説:“拘捕令根據調查的必要性得到簽發,但在審判階段,對於已經結束審理的事件,還需要追加拘捕令嗎?”
裁判部要求雙方"在中秋休假之後舉行的審判中,將對是否追加拘留進行陳述"。
法院將樸前總統的審判分類為"及時處理的重要事件",從5月末開始進行了每週4次的緊張審理,但由於公訴事實和相關證人較多,所以無法加快速度。
《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被告人的拘留期限過長,就應該在釋放的狀態下進行審判。如果按照這一規定,樸前總統將在下月被拘留後,接受不拘留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