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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繆新華有個美滿的家庭,如今,妻離子散。
2017年9月1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包庇再審一案,依法做出撤銷原判,宣告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無罪的判決。至此,這起導致一家五口蒙冤達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終獲平反昭雪。
繆家牆上的鳴冤佈告懸掛多年。
2003年4月,福建省柘榮縣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為犯罪嫌疑人。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做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繆新華死刑,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因包庇罪分別獲刑三年至八年。
各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做出終審判決,繆新華因故意殺人罪改判死緩刑,其他人維持原判。
十多年來,繆家人一直提出申訴。經過複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7年7月14日作出了再審決定。7月2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宣佈擇期宣判。
再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犯包庇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依法應予糾正。
改判判決書。
轟動全縣的殺人碎屍案
“柘榮縣這個地方,發生過的命案不多,尤其是這種碎屍案件,可能也是自從建縣以來的第一起案件。”當年的辦案民警説。那一年,繆新華的案子像一塊巨石落入水中,驚動了平靜的小城,餘波蔓延至今。
2003年4月19日,福基崗村村民到石樓坪山採茶,在山上的一間舊屋內,發現了一包毛毯包着的東西,散發出腐臭的氣味,蛆蟲和蒼蠅遍佈四周。村民掀開毛毯,一隻人腳掉出來。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通過穿着和手臂上的胎記,辨認出死者是2003年4月6日失蹤的女青年楊輝,她被人砍成了七塊。屍檢報告顯示,死亡時,她已經懷有兩三個月的身孕,一屍兩命。
現場方位照片。
楊輝的親屬回憶,4月6日晚上九點多,楊輝拿着鑰匙、電話本等東西出門辦事,徹夜未歸。直到4月7日一早,原定一起去江西南昌做生意的朋友發現楊輝爽約,家人才發現她失蹤了。
命案很快傳遍了縣城。柘榮縣的居民至今還記得,幾乎每個人都在議論、猜測,有人感嘆作案手法兇殘驚人,有人猜測殺人原因,更多人詛咒兇手。“有什麼深仇大恨?要殺一個孕婦!”
繆新華被鎖定為“真兇”
詢問了楊輝親屬後,辦案民警開始將調查目標轉向繆新華。
楊輝的表兄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回憶,4月6日中午,楊輝曾和繆新華見過面,雙方約定晚上見面。楊輝的母親也證實聽到了這句話。
楊輝的哥哥告訴辦案民警,楊輝出門那晚沒有拿手提包,這不符合她的生活習慣。因此他判斷,妹妹肯定是直接去見熟人了。
筆錄顯示,楊輝失蹤的第二天,他曾找過繆新華打聽妹妹的行蹤,並謊稱已經報案。繆新華很激動,聲音生硬地説:“誰叫你報案的,你報什麼案!”之後便不再説話了。
在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繆新華是楊輝的前男友。繆新華曾想和楊輝結婚,但遭到了楊輝母親的極力反對。後來兩人分別成家,沒有再來往了。
警方隨後對繆新華展開調查。筆錄顯示,當民警問繆4月6日當晚的去處時,他先説在E時代網吧上網,被警方發現破綻後,又稱在家帶孩子,最後説在陽光網吧看別人上網。
筆錄的最後,民警問他,如果我們去查證發現又不是怎麼辦?他回答,那就沒辦法解釋當晚的去向了。
2003年4月21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認為繆新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刑事拘留。
此後兩天,其父親繆德樹、叔叔繆進加和兩個弟弟繆新容、繆新光相繼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警方懷疑其父親和弟弟參與了分屍、拋屍。而繆家唯一有可能運屍的交通工具——拖拉機,是叔叔繆進加的。
被指作運送碎屍的拖拉機。
檢測報告顯示,4月27日,柘榮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對繆新華家進行勘察發現,在廚房通往儲物間的地面瓷磚上發現點狀血渣,分別分佈於三塊瓷磚上。4月28日,寧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將瓷磚上提取的血跡、衞生間矮櫃上提取的血跡送檢。結論顯示,瓷磚上的血跡並非楊輝所留。
4月29日,警方再次將從繆新華家浴池中提取的幾樣檢材送檢。結論顯示,繆家浴池下水道污物和衞生間門框木板上、廚房地上及浴池內瓷磚上、衞生間矮櫃木片上均檢出人血。但因量少,無法檢測型物質。
當年被指認為分屍現場的衞生間如今還保留原來的樣子。
6月2日,辦案民警將發毛與楊輝毛髮樣本送往全國毛髮線粒體DNA檢驗技術先進的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進行檢驗比對。經鑑定,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的毛髮是楊輝毛髮的可能性為99.999%。
但辯護律師認為,兩份檢材送檢在先,提取檢材在後,質疑兩份鑑定書存在明顯虛假;此外,送檢的頭髮和被害人頭髮顏色不相符,且對毛髮的線粒體DNA進行鑑定,缺乏科學性和準確性,結論存在明顯錯誤。
繆新華的後母吳月英也受到牽連。她被懷疑幫助繆新華保管從楊輝身上摘下的金首飾。
對不上的口供
警方的詢問筆錄顯示,審訊之初,繆家人並未認罪。2003年4月23日之後,他們開始供認作案,但供述前後有多處反覆、矛盾之處。
繆德樹是第一個認罪的人。2003年4月23日,他開始主動交代幫助繆新華碎屍。
他供述,4月6日晚上,他回到家看到繆新華正在分割屍體。繆新華説把人掐死了,這是以前跟他好的女孩子,後來跟別人好了,所以他要把她殺死。繆德樹想一不做二不休,開始幫忙分屍。分屍的工具就是自家廚房每天都用的菜刀。
作案工具的菜刀和砧板,公安機關於2003年4月24日在申訴人家中的廚房提取。
但只隔了一天,他就改了口供。4月24日,繆德樹接受審訊時稱,他撞見繆新華和繆新容正在分屍,沒有親自動手。
辦案民警問他,兩天的筆錄哪個是真的,他説第二份是真的。但下一次審訊,他又説出了第三個版本。
此後的筆錄中,他每次供述的內容都不一樣。
很快,繆進加、繆新容和繆新華也開始認罪。但和繆德樹一樣,每次供述的內容都有出入。
此後兩次的審訊筆錄顯示,繆進加開始翻供,他不再承認自己參與拋屍,並稱以前所有的供述都是被公安機關毆打、逼迫才説的。繆德樹、繆新容和繆新光也翻供了。
他們甚至當庭喊冤。2003年6月30日,繆新光在面對寧德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訊問時稱:“我想我如果在法庭上再不把事實講出來,我就沒有機會了。”他在偵查階段和審查階段之所以那樣講,是擔心案件退回公安,就要捱打。
繆家稱曾遭遇刑訊逼供
三弟繆新光説,當年被警方帶走時的場景,至今仍歷歷在目。
2003年4月21日午飯時間,天氣微涼,繆新光想回家穿一件衣服。快走到家的時候,看見父親繆德樹站在家門口。
父親攔住他,説家裏有公安人員在搜查,要他們迴避。“等他們搜查完再進去”。
但他沒能進家門。警方將他和父親帶走,分別關押。
2017年7月,繆新光對新京報記者回憶了當年的情況。他説,辦案民警語氣很兇,問他案發當天家裏的情況。他説不知道,民警就把他的一隻手吊在牆上。
期間,樓上有人滿地打滾喊救命的慘叫聲,他聽出那是大哥繆新華的聲音。
他説,他看到繆新華坐在牀板上,想把褲子脱下來。但肉跟褲子粘到一起,已經脱不下來,“那時候4月份,我們都穿着保暖褲。大哥的整個褲子都是紅黑色,血是紅色的。”
繆新光説,他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到被毒打、折磨。只要門一響,他就受不了了。
父親繆德樹曾因受傷在柘榮縣醫院住了三四天。出獄後的CT檢查單顯示,他的右側第8、9及左側第8、10後肋骨陳舊性骨折。繆家的嬸嬸説,當時繆德樹的腿腫着,褲子脱不下來,只能用剪刀剪開。
7月31日,當年參與辦案的民警否認了刑訊逼供的説法。“應該沒有刑訊逼供。如果有,那應該當時證據馬上就被否決掉了。刑訊逼供得來的證據在法院那邊肯定是不成立的。”民警稱,“如果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哪些證據不符合規定的,法院肯定都知道了,因為繆家五口人翻供很多次,也持續了很長時間。”
開庭再審
2004年10月18日,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父親繆德樹、叔叔繆進加、二弟繆新容、三弟繆新光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年、3年、2年。
五名被告人提起上訴。2005年3月30日,福建省高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05年8月15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後,對繆新華保持原判,其餘四人刑期加重為8年、3年、6年、3年。判決書顯示,此次判決相較一審,並沒有新證據補充。
繆家人不服判決,第二次提出上訴。2006年4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判處繆新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其他四人維持原判。
2016年底,被告人辯護律師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案件進入複查階段。福建省高院隨後對此案作出再審決定,並指定由繆新華所關押的監獄所在地建陽區法院再審。
2017年7月,福建寧德柘榮縣轟動一時的殺人分屍案,由福建高院開庭再審。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彼時,除了繆新華外,其餘涉案4人均已刑滿釋放。
“就算改判無罪,這個家也毀了。”繆家的一位叔叔説。案發時,繆新華有個美滿的家庭,如今,妻離子散。
2016年,父親繆德樹因病去世。繆新光説,父親2012年2月出獄後,每天都要吃藥,也不能幹活了。“他過世前反覆交代,等不到清白那一天絕不下葬。”至今,繆德樹的遺體仍寄放在陵園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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