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17年第23號佈告: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後果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2017年6月23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6年對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化工)2015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化工集團總部及所屬中國藍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昊華化工(集團)總公司(以下分別簡稱藍星公司、昊華公司)等11家二級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中國化工成立於2004年,主要從事化工原料、化工產品生產及貿易,以及相關工程技術研究、開發、服務與專用設備製造。據合併財務報表反映,中國化工2015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37家、參股公司259家;資產總額3725.14億元,負債總額3018.57億元,所有者權益706.57億元,資產負債率81.03%;當年實現營業總收入2602.52億元,利潤總額32.1億元,淨利潤1.17億元,淨資產收益率0.17%;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5.7%。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中國化工201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在中國貨幣網公開。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國化工加強戰略規劃,優化產業佈局,在原有業務基礎上發展材料科學、生命科學和先進製造業,推進板塊重組和企業整合;積極推動企業改革改制,聚焦主業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推動三級及以下企業主輔分離、重組改制等工作,實施“走出去”戰略,境外資產佈局取得積極進展。此次重點審計了財務會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情況,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2年至2015年,中國化工由於合併財務報表編制範圍不準確、交易不規範等原因,造成收入、成本費用核算不準確,涉及少計收入527.03億元、多計收入228.46億元,少計成本費用629.85億元、多計成本費用229.86億元。

  2.2007年以來,所屬中藍石化總公司未將其控股的7家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造成2015年度少計資產6.08億元、負債13.28億元,多計權益7.2億元,少計虧損0.85億元。

  3.2012年至2014年,所屬中車雙喜輪胎有限公司已竣工驗收項目未結轉固定資產核算,少計提折舊3762萬元。

  (二)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至2016年3月,中國化工尚未對燒鹼、尿素等過剩產能制定“去產能”實施方案。

  2.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未按要求將法人管理層次控制在3層以內,其5級及以下企業仍有100户。

  3.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未按計劃完成低效無效資產清理處置,尚未清理處置資產佔63.27%。

  4.至2016年6月,20家廠辦大集體企業未按要求完成分離;下屬17家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60項業務尚未完成分離移交。

  5.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存貨和應收款項規模較規定的基準日僅下降2.26%,未完成10%的壓降任務。

  此外,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有24家所屬企業被國資委認定為“殭屍企業”或特困企業,企業處置任務較重。

  (三)企業重大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

  1.2014年至2015年,所屬青島安邦煉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從銀行獲取信貸資金時使用的資料不合規,涉及金額77.93億元。

  2.2012年至2015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批准轉讓4家所屬公司股權,涉及金額59.26億元。

  3.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對29項工程投資超概算49.31億元未重新核定,超概算比例平均為38%。

  4.2014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違規出借資金21億元、提供擔保19.8億元。

  5.2015年,中國化工在收購股權過程中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存在投資風險,被收購企業當年就計提減值準備39.7億元。

  6.2005年,中國化工未經充分論證整體無償接收2家地方國有企業;2家企業2015年底淨資產-29.95億元,中國化工對其借款本息20.53億元存在損失風險。

  7.2007年和2013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批准所屬藍星公司與關聯企業合作建設辦公樓,並向其提供擔保和出借資金18.06億元。

  8.2006年和2010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或投資決策審議委員會評審,投資建設2個項目,其後因市場變化及技術缺陷等,至2015年底已計提減值準備20.19億元。

  9.2005年和2006年,中國化工未經充分論證批准1個項目的初步設計和調概申請,由於技術不成熟、投資成本高等,至2015年底已累計虧損12.45億元。

  10.2015年,所屬中國化工橡膠有限公司等未經集體決策,在股權收購項目中聘用中介機構並支付費用9.96億元。

  11.2005年,所屬藍星公司未按規定報經集團批准,批覆同意1個技改項目的初步設計,因前期設計不到位、技術不成熟等,至2015年底累計虧損6.24億元。

  12.所屬河北盛華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報經集團批准,2007年違規擴建增加產能12萬噸、2011年擅自建設3項工程,造成投資損失2.48億元、資產閒置3.44億元。

  13.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未按規定對所屬56家“撥改貸”參股企業股權予以清理,涉及投資2.9億元。

  14.2013年,所屬昊華中意玻璃鋼有限公司未經評估且未報經上級公司批准,違規轉讓工業用地98.87畝,涉及轉讓價款1.98億元。

  15.2013年,中國化工未經集團投資決策審議委員會評審和集體決策,與外部企業合資設立公司,至2016年7月底累計向合資對方分紅1.04億元。

  16.2014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聘請外部企業協助其增持1家企業股權,並支付費用9000萬元。

  17.2012年至2015年,中國化工所屬企業未經集體決策,與外部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合作並支付7702.52萬元。

  18.2011年至2014年,所屬中聯兆業投資有限公司未經集體決策,向4家企業支付諮詢費、顧問費5282.96萬元。

  19.2005年,所屬昊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違反公司辦公會決議,未辦理相關資產的抵押登記即向外部企業出借資金1740萬元,至2016年6月底仍未收回,存在損失風險。

  20.2006年,所屬昊華公司未按協議約定辦理相關資產抵押登記,批准向外部企業預付購房款1000萬元,至2016年6月仍未收回,存在損失風險。

  21.2013年,所屬山東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相關人員挪用公司資金300萬元。

  22.中國化工不能提供2004年至2014年集團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等資料;未按要求建立境外投資監督管理制度。

  23.至2015年底,中國化工所屬企業實施的“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已完工4年,仍未通過環保驗收。

  24.中國化工缺乏統一數據平台,分散建設的共性信息系統達113個;各系統間數據交互困難,形成信息孤島。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方面。

  1.所屬中國化工裝備總公司等2家二級公司的2名高管人員違規投資入股企業並擔任管理職務。

  2.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中國化工1名領導人員未經批准離職離崗後,仍領取薪酬14萬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國化工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紀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