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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專訪:美式濫訴缺少基本法律與事實根據——訪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
新華社記者陳琛
自3月以來,美國少數個人和個別州起訴中國政府,要求“中國賠償疫情造成的損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此類“訴訟”缺少基本法律與事實根據,是典型的濫訴。
對於美國法院是否會受理對中國政府訴訟的問題,霍政欣説,“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的古老法諺發展形成的國家主權豁免是國際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被各國普遍接受。作為主權國家,中國不受美國國內法院的司法管轄,這是作為主權國家享有的國際法權利。
霍政欣説,自頒佈以來,《外國主權豁免法》成為美國法院對外國國家行使管轄權的唯一和排他性法律基礎。即使是依據這部美國的國內法,外國國家及其政府也屬於享有豁免的主體。
霍政欣指出,在現行美國立法與司法實踐的框架下,中國在美方就新冠疫情提起的所謂“訴訟”中享有主權管轄豁免,即這些索賠訴訟無法得到美國《外國主權豁免法》的支持,法院行使管轄權的概率很小。
霍政欣表示,即使在此次訴訟中出現美國法院行使管轄權並作出對中國不利判決的極端情況,也無須因為中國在美國有大量資產,而過於擔心其被強制執行,因為中國國家財產還享有執行豁免。
霍政欣強調,在人類法律史上,還從未制訂過因傳染病的國際流行而要求某國承擔賠償責任的國際條約,也從未發生過因此類事件而進行國際追償的案例。道理不言自明——病毒不分國界、不知種族,可能在任何國家出現。換言之,疫情的暴發具有相當大的隨機性和偶然性。
霍政欣認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新冠疫情在美國的大流行與中國的抗疫行為有因果聯繫。“相反,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國以自身巨大犧牲為代價,有效延緩了病毒的蔓延。”
霍政欣説,國家主權豁免是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這意味着,未經一國同意,不得強迫其在國際司法機構出庭。“從法理上説,只要中國不同意,任何以新冠疫情為由,費盡心思將中國訴至國際司法機構的企圖在法律上都是徒勞的。”
霍政欣還説,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和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總統選舉又在眼前,美國政府面臨着空前壓力。面對疫情,美國政府早期沒有重視,貽誤防疫抗疫時機,讓民眾深受其害;現在,為避免選票流失,把新冠疫情失控的責任甩鍋和嫁禍給中國,居然成了美國政府的首選策略。甩鍋重於抗疫,選舉獲勝重於挽救生命,美國政府的政策選擇讓世人驚訝,這大大折損美國的國家形象和國際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