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爭議又起。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駁回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對“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簡稱“天絲公司”)由此聲明稱天絲享有紅牛金罐包裝和商標的合法權益。
7月10日,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若劍代表中國紅牛發佈聲明稱,天絲公司的聲明把裁定書視為判決結果,涉嫌對中國紅牛商譽進行貶損和詆譭。中國紅牛對參與、協助“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生產銷售的各方都將保留追究全部法律責任的權利。
中國紅牛認為裁定書非最終判決
根據天絲公司7月9日發佈的聲明稱,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駁回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國紅牛”)對第11460102號“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簡稱“紅牛金罐”)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天絲公司因此認為,判決結果進一步證明天絲是紅牛金罐包裝和商標的所有者,並享有使用該系列商標的合法權益。
很快,7月10日,中國紅牛代理律師陳若劍發佈聲明,稱對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5月14日的裁定書,中國紅牛已經在7月2日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目前該訴訟案件尚未開庭,更未做出判決。天絲公司將未生效的裁定書稱為“判決結果”,背離案件客觀情況,誤導消費者,涉嫌對中國紅牛商譽進行貶損和詆譭。
“該訴訟案件尚未開庭,何來判決結果?”陳若劍説,中國紅牛已授權他對天絲公司的侵權行為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天絲公司的法律責任。
在中國紅牛看來,天絲公司申請註冊第11460102號“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損害了中國紅牛在先的包裝裝潢權益,應予宣告無效,“中國紅牛有信心通過司法審查撤銷該《裁定書》”。
將追究責任維護獨家銷售權
此前有報道稱,天絲公司的紅牛安奈吉、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與華彬集團中國紅牛的包裝相似度高達90%,幾款產品僅是正下方標註的文字不同而已。
對於紅牛產品,天絲公司聲稱,自1993年第一次將紅牛引入中國,天絲聯手在華合作伙伴在中國推出全新紅牛產品,目前中國市場上獲得合法授權的金罐紅牛產品僅有紅牛安奈吉飲料和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2款產品。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中國紅牛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1997年7月4日獲得保健食品標誌(俗稱“藍帽子”),其成分包括:牛磺酸、咖啡因、肌醇、賴氨酸、煙酰胺、泛酸、維生素B2、B6、B12等。天絲公司在中國銷售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的成分有區別,包括牛磺酸、肌醇、維生素B族、瓜拉納提取物等。
對此,中國紅牛方面向新京報記者解釋,“泰國天絲紅牛與華彬紅牛的最大區別在於,它不是功能性飲料,而是風味飲料,因為它沒有藍帽子(保健食品標識),所以不可以添加咖啡因,只能以瓜拉納提取物作代替。”
中國紅牛代理律師在此次聲明中指出,天絲公司使用中國紅牛擁有的紅牛“金罐包裝”,涉嫌混淆商品來源。中國紅牛已在深圳市前海人民法院對天絲公司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中國紅牛的獨家銷售權,追究天絲公司及其授權方、經銷商及代理商的法律責任。對已經或即將協助天絲銷售“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者,保留追究全部法律責任的權利。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