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放了二孩政策後
有人覺得兒女雙全才最幸福
但生二孩真的適合每一個家庭嗎?
生二孩對第一個孩子來説真的是陪伴嗎?
起碼對於畢業就要養弟弟的
廣州女孩麗麗來説
不是!
不是!
不是!
姐姐不撫養弟弟 被父母告了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胎幾年之後
因為兩人的身體和經濟情況
沒有能力將孩子養好
於是便想讓自己的大女兒來撫養
可沒曾想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麗麗的家庭經濟條件比較拮据
但好在麗麗懂事
在學習上非常刻苦
大學期間所有費用都是
靠她的獎學金和助學金來解決的
經過幾年的學習
麗麗終於畢業了
當時的她抱着對未來生活的幻想
準備在社會上好好闖蕩一番
結果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竟然是父母讓她撫養弟弟
麗麗因為這件事和家裏吵了一架
當時她直接對父母説
“憑什麼讓我養弟弟?
你們就是告我,我也不養!”
沒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
麗麗無法理解自己的父母
明明沒有能力養育孩子
為什麼還要把孩子生下來
法院判父母贏 網友同情姐姐
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
麗麗作為姐姐要撫養弟弟
不少網友對女孩表示同情
“這也太難了吧......”
“剛畢業就帶小孩......”
“以後怎麼嫁人啊......”
姐姐能不能拒絕撫養弟弟?
律師以案普法
廣州雲普法 楊滿玉律師: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歲還很年輕。但是她已經成年了,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是有撫養義務的。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那麼對於這個只有兩歲的孩子來講,姐姐的撫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
廣州雲普法 楊滿玉律師
生之前沒有徵求老大意見,
生了之後卻讓老大養,憑什麼?
律師: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應當遵循老大的意見。如果你沒有撫養能力,你是需要老大來撫養的,你是在給老大增加負擔還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國新頒佈的《民法典》明文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撫養的義務。
這是因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從小生活在一個家庭裏,關係十分密切,當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負擔未成年的弟妹的時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顧。看到這裏,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兒麗麗的遭遇感到委屈,但願她的弟弟長大以後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棄自己的夢想和生活。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
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
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
就不能成立
養育一個孩子
從懷孕分娩到養育成人
需要耗費父母極大的精力和時間
所以在要二孩之前
還是要做多方位的考慮
來源:廣州普法、廣州市廣播電視台“法拉理”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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