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管競
安徽17歲高中女生疑似在警察的注視下自殺溺亡一事仍在輿論場發酵。
指責處警人員施救不力的觀點與"警察也是普通人,不會游泳,咋救,難道民警的命就不是命?"的觀點針鋒相對。
面對羣眾溺水,民警如何開展救援?不會游泳的民警遇到羣眾溺水的突發情況該如何處置?這些都是基層民警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職業困惑。
為了解決基層民警的執法困惑,公安部早在2016年7月就舉辦了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對公安機關處置羣眾溺水警情進行了規範,具體要求如下:
處置羣眾溺水警情的基本要求規範要求,在處置羣眾溺水警情時,(1)110接警後,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指派會游泳的民警迅速出警。(2)出警時應帶齊救生衣、救生繩等救援裝備。(3)到達現場,積極組織施救,同時通知水警、消防、120等部門以及社會專業力量到場施救。
突遇羣眾溺水,如果民警不會游泳,又無救援裝備,正確的處置方法是:(1)保持冷靜,注意安全,不盲目下水,以適當方式向羣眾表明自己不會游泳,消除羣眾誤解。(2)想方設法積極作為,高聲呼救,現場迅速尋找施救工具,充分利用現場船隻、救生圈、救生衣、繩索、木板、竹竿等工具開展救援,(3)同時發動組織現場羣眾協助施救,並立即報告指揮中心,通知水警、消防、120等部門以及專業力量到場施救。
溺水急救的操作要求:(1)將溺水人員救上岸後背至安全區域,肩背控水後放於平整地面,觀察溺水者身體情況。(2)當溺水者出現沒有意識呼吸脈搏時,應當立即採取心肺復甦術,直至復甦、移交120急救人員或是40分鐘以上無生命體徵才可以停止。
公安部要求,如果羣眾對民警現場施救有誤解、質疑,投訴民警的,督察部門要立即核查,及時消除誤解和質疑,依法維護民警合法權益。
根據事發當地12月4日公佈的"警情通報",110報警台在接到報警的時候就已明確知道該例警情是:吉水橋邊有一女子欲投河自盡。
當地出警派出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一句"我們盡力了!"似乎把這件事歸為了一場無可挽回的遺憾。我絕對相信當事處警的警察都盡力了!但過去四年多,當地公安系統有沒有認真學習過公安部發布的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如果你們嚴格按照公安部提倡的規範去做,結果又會如何?
每一位警察都是普通人,我們也明白"挽救生命,不該以犧牲為前提。"
但認真執行公安部制定的"規範執法",切實提高自身職業能力,比一句"我們盡力了"更有力!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縱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