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懲處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犯罪!最高法發佈2022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2022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從全國法院報送的400餘件環境資源審判案例中,精心遴選出10件既能廣泛涵蓋各類環境要素和案件類型、又能集中反映環境資源審判新發展新舉措新特點的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的案例,作為2022年度典型案例進行發佈。
↑資料圖 圖據圖蟲創意
據介紹,此批案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包括四點。一是堅持服務大局,持續助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本次發佈的案例涉及綠色低碳發展、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服務碳達峯碳中和、資源開發利用、氣候變化應對以及環境治理與服務等多個領域,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
二是堅持最嚴法治,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本次發佈的案例涵蓋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各類型,其中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佔半數以上。人民法院堅持重拳出擊,依法懲處污染環境、非法採礦、破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犯罪,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維護和改善城鄉人居環境。貫徹落實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依法準確認定行為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全面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持續促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合法權益保障相協調。人民法院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通過司法裁判回應人民羣眾提出的更豐富內涵、更高水平的環境司法需求,促進改善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羣眾在健康、舒適、優美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權利。依法監督支持行政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執法,維護人民羣眾、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和環境公益,協同推進環境保護與權益保障。
四是堅持守正創新,持續保障生態環境及時有效修復。人民法院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將傳統民商事法律制度、原則拓展應用於環境資源審判領域,創新裁判規則,保障環境修復責任履行。在適用增殖放流、補植復綠、勞務代償等恢復性司法舉措的基礎上,深入探索多元化的替代性生態環境修復方式,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多種修復選項,助力生態環境系統治理、綜合治理。
劉竹梅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堅持能動司法,抓實公正與效率,依法審理好各類環境資源案件,加強新型疑難複雜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究,強化類案指導,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示範指引作用。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祁彪 記者 趙倩
編輯 郭宇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