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中保協《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2021版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條款)出爐,困擾一眾新能源車主和準車主多年的投保難,索賠難問題有望得到解決了。好了,直入主題,各位新能源車主和準車主,為了讓各位看官能清楚明瞭,且能用最快的時間讀懂條款內容,電哥儘可能精煉語言給各位介紹。
敲黑板,以下內容與各位利益切身相關,必讀,必讀,必讀。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提到的條款內容仍處於徵集意見稿階段,具體實施版本還待公佈)
劃重點
什麼車適用?
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意外事故包含起火
意外事故內特別包含起火燃燒,專屬條款的主險責任,明確指出包含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以及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重點是充電過程也算在內。
電網、電樁損失也能保
新增6種附加險,不僅包含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還包括自用充電樁損失,以及其導致的責任等。
折舊率提高
對於9座以下的家用車,不同車價的參考折舊係數,均較現行條款0.6%的月折舊率有所提高。
推新條款的原因是?
相信不少新能源車主就算沒有遇過,也有聽過不少新能源車賠付扯皮的案例。雖然説在保險新政下,自燃險早已被歸入車損險內,但遇到一些電池故障,充電途中的燃燒事故,又或者是電池爆炸波及附近車輛及設施等等這些情況,有可能出現保險公司不賠付,車企不接鍋,互相甩鍋拖延賠付進度。
而且除了事故責任認定問題以外,許多原有險種在新能源車在也會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比如很多燃油車主“必買”的涉水險(現已歸入車損險),一些愛車如命的新能源車車主也會毫不猶豫地選上,但涉水險原意是針對排氣管和進氣口進水導致發動機故障所設的險種,對電動車而言未必是必選項。
就算沒有遇上賠付問題,大傢伙買新能源車的時候,享受各類政策補貼優惠,税費減免等,但在保費這一欄,許多保險公司仍會按照車輛補貼前的價格來計算保費,即使有保險公司按補貼後售價計算保費,也會增加一些條件和項目,許多車主都要忍受低落地價,高保費的痛苦。
所以綜合來看,新能源車專屬車險還是非常必要的。
深入淺出介紹新條款
1.專屬條款對象
本次條款加強了專屬條款新能源汽車定義,新能源汽車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汽車類型方面涵蓋小客車和貨車,但像大型掛車或者特種車輛則不計入內。另外,專屬條款的主險責任,明確指出包含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以及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
這裏還需要解釋一點,目前有部分消費者選擇“車電分離”的形式購買新能源車,此時消費者是電池的租用方而非所有方,但本次下發的專屬條款裏並沒有提到這一點,但相信隨着未來車電分離購買方案的普及,應該也會增加對應的説明或者相應的險種。
2.新增5種附加險
新增附加險:
1)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
因外部電網故障,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簡單來説:除了責任免除的情況,由外部電網發生故障造成的電動車自燃等情況,保險公司賠了,就算是救援費用保險公司也賠,屬於推薦新能源車必買附加險。
2)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
保險單載明地址的,被保險人的符合充電設備技術條件、安裝標準的自用充電樁,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被盜竊或遭他人損壞導致的充電樁自身損失,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簡單來説:相當於給自家(公司)自用的充電樁上保險,再也不怕被熊孩子或者其他路人弄壞你的充電樁了。
3)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保險單載明地址的,被保險人的符合充電設備技術條件、安裝標準的自用充電樁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簡單來説:就是如果你的自用充電樁造成第三者傷害,比方説漏電造成傷亡,自燃造成其他車燒了等,保險可以替你賠償。
4)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件損失補償險
保險期間內,因發生主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全部損失,造成智能輔助駕駛軟件無法使用,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簡單來説:車損發生後,除了硬件恢復以外,購買本補償險後,保險公司賠償你恢復軟件功能費用,額,就目前來看,這險種用處不大,可能是比較前瞻性的險種吧。
5)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 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過程中,因起火燃燒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範圍的,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所適用的責任限額在保險單載明的基礎上翻倍。
簡單來説:第三者責任險的火災事故升級版,如果發生像此前地庫自燃,連續波及車庫內多輛豪車的情況,如果你有選擇多倍的保險,或許能在那時幫上忙。
比如這樣的情況
3.刪除1個條款,修訂1個條款
刪除: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
原條款:在使用過程中,因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的直接損毀,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簡單來説:反正現在只要知道新能源車涉水導致事故,是在賠償範圍內就就好了。
修訂: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本特約條款包括道路救援服務特約條款、車輛安全檢測特約條款、代為駕駛服務特約條款、代為送檢服務特約條款共四個獨立的特約條款,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特約條款,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特約條款。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按照承保特約條款分別提供增值服務。
簡單來説:看着很複雜,其實就是刪掉了搭電、送油等,增加了電控電器檢測等,但後期應該跟上緊急充電服務,雖然電哥也知道這成本比較高。
新條款下費率、折舊率變化
相比於險種、保險範圍,我相信許多新能源車車主更關心的是採用新條款後,買保險費用到底有沒有變化,保額的變化又是怎麼樣的。
先來看一下折舊率的問題,我們僅關注9座以下的家用車來計算。不同車價的參考折舊係數,均較現行條款0.6%的月折舊率有所提高。純電動車裏0-10萬元、10-20萬元、20-30萬元、30萬元以上的車月折舊係數分別為0.82%、0.77%、0.72%、0.68%。
換句話來講,按照新能源車條款折舊率下淨值,與現在商車險條款折舊率下淨值的比值純電動車裏0-10萬元、10-20萬元、20-30萬元、30萬元以上的車分別為79%、84%、89%、93%。
(值得注意的是,插混車型和燃料電池車折舊係數固定為0.63%)
簡單來説,買得越久與現條款相比保額越低,5年車齡的新能源車新條款折舊率下,計算的淨值僅為現行條款的84%。
在新條款下,電動車受到了保險公司的“關照”,三電系統尤其是儲能裝置的衰減被算入折舊率裏,而價格越低的電動車,三電系統佔整車成本的比例越大,折舊係數自然更大。
至於費率變化這電哥無法下非常準確的判斷,但有兩點可以確定:
1.隨着車齡增加新能源車的保費費率應該會大幅增加;
2.隨着補貼持續退坡,新條款下新能源車與燃油車保費費率差值減小。(原來在補貼作用下,新能源車落地價較低,但大部分保險按補貼前價格定保)
總結
隨着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不斷增長,同時為了達成車險綜改“降費增保提質”的目標,出台新能源車專屬保險條款還是相當有必要的。新條款內不僅明確了許多責任的主體,而且制定了各類新能源車可能出現的事故賠償方案,這能打消部分持幣待購新能源車用户的疑慮,讓許多新能源車主用車更放心。
中保協於8月發佈該則意見徵集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此前坊間流傳的消息,新條款最快今年內實施,不過各位也無需過分緊張,對於需要買車險的新能源車主來説,費率變化應該不算太大,而且還增加更多自選附加險種,大家看看上文的介紹按需選擇即可。
當然最後需要再次提醒,本文介紹的條款仍處於意見徵集階段,實際這些條款怎麼實施,什麼時候實施電哥也暫時沒有收到準確消息,如果收到最新消息,電哥一定第一時間給大家展開再介紹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