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很反叛的,這一點在感情中也經常被體現得淋漓盡致。
越是被強調的,越容易忽略;越想忽略的,越是反覆在心中銘記。既是一種矛盾,也是一種叛逆。
一段感情結束時,總有人是沒辦法輕鬆做了斷的。有時候寧願裝出絕情,也不願讓對方看到自己的不捨。
有人説,真愛過一個人,是捨不得刪掉他的,總還想藏在暗處,去看看沒有你以後他的生活。害怕他過得好,很快就把你忘記了;又害怕他過得不好,你看了會愧疚會難過。
也有人説,真愛過就會把他刪了,既然已經説了再見,就不想自己以後的生活再受他的喜怒影響了,也不想再去打擾了。
刪除就代表忘記了嗎?先拉黑先刪除的那一個,其實也可能是更放不下的那一個。
能果斷決絕地刪除,不是因為沒感情了,而是深怕對你的感情再一次襲來,自己無力抵抗。
一個人放不下你,尤其是男人,即便刪除了你,也會有三個主動行為,暗示着並沒有忘記你。
主動保留,不會去刪掉關於你的狀態即便刪除了你的聯繫方式,他也一樣能從其他你們相熟的人口中探聽到你的近況。但有一項,他會主動保留起來,那就是你們之間的回憶。
過去一起的生活痕跡,他會保留起來。對外發布的一切關於你的狀態,都不會刻意提醒自己去刪掉。
因為他知道,如果這些被丟掉被刪掉,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有所留戀,就是因為還沒有完全放下你。
直到有一天,有新的人能取代掉你在他心中的位置,重新填滿他的生活,那一刻他才可能真正放下你,主動去刪掉你們的過往。
過去的事到了他能翻篇的時候,也就真正把你放下了。
主動變化,生活習慣越來越像你心裏放不下一個人,是越想逃離卻越發現逃不開的輪迴。
刪除了你,以為可以重新開始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活,可到後來才察覺,自己變得越來越像你。
這種變化,是不知不覺,也是自然而然。
就像《志明與春嬌》裏,餘春嬌説的那一句:“我很努力去擺脱張志明,最後我發現,我成了另一個張志明。”
女人如此,男人亦如是。
心裏放不下一個人,從前以為沒有被記在心上的習慣,在你離開後,反而記得更清晰起來。並下意識地發現如今無論是喜好還是口味,都越來越像你。
即便把你刪除了,但你的影子卻一直縈繞在生活當中,久久揮之不去。
主動拒絕,很難説服自己開始一段新感情曾經看過一個女孩在網上提問:
和他分開的時候,其實是衝動的。看他表現得傷心欲絕,好像離開我就活不下去了,我也會很不捨。
不到半個月,看到他發的新狀態,是宣告新戀情的開始。幸福的樣子,好像之前那個人從來不曾存在過。
或許,他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麼愛我吧?
速食的愛情,不需要多久的空窗前來表現自己的深情。這本沒什麼可指責的,只是想説,如果你是那個他心裏放不下的人,即便刪除了你們之間的聯繫,卻很難快速刪除對你的感情。
他很難打開心扉立馬去接受另外一個人,放下你的這個過程,對他來説是想達到卻很難的一件事。
在徹底放下你之前,他不願意去給其他人造成困擾,也不願意欺騙自己的感情。
男女之間的關係,一旦結束,刪除或許只需要一秒。但真愛過的人,要打心底放下,卻不是一件易事。
很多人都喜歡説“如果”,但許多事都沒有如果,尤其是感情。
能愛的時候,好好相愛,不負他人;分開了,就好好生活,不負自己。有緣的話,總會再次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