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攜帶禁限品進醫院將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已經於去年7月1日施行,為進一步提升醫院安檢工作質量,近日,市衞健委與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併發布了《北京市醫院禁止、限制攜帶物品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名錄》明確禁止攜帶管制器具、危險物質等五類物品,限制攜帶菜刀、棍棒等六類物品進入醫院。違法攜帶禁限帶物品進入醫院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介紹,《名錄》施行以來,北京市各大醫院嚴格執行安檢制度,對照《名錄》要求,累計檢出禁限帶物品105件,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行為人1名。
北京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名錄》的發佈施行,對維護醫院安全秩序,保障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家屬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違法攜帶禁限帶物品進入醫院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技防方面,全市有231家醫院安裝了一鍵報警裝置,有86家醫院配備了人臉識別系統,圍繞提高市屬三級醫院的技防水平,加大財政投入,為市屬22家醫院增配安檢門和X射線安檢儀等安檢設備。北京協和醫院、民航總醫院等醫院自籌資金,安裝了安檢門等安檢設備。圍繞搞好安全檢查,市衞健委和市公安局聯動,對醫院安保骨幹進行了手持安檢培訓,指導醫院科學制定安檢方案,優化安檢流程。詳見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