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長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訴訟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在環境治理中的作用,日前,武陵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常德市生態環境局武陵分局前往常德市海鷹船舶有限公司、常德達門船舶有限公司,開展船舶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常德市海鷹船舶有限公司、常德達門船舶有限公司是武陵區規模較大的船舶製造企業,生產生活緊鄰沅江,企業污染治理直接關係到沅江水域的生態環境安全,規範造船企業污染物處理,是保護沅江水域生態環境安全的重要環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檢察干警通過現場調查、查閲資料台賬、與企業負責人座談等方式,全面排查了環境保護制度建設、環境污染源管控處置等情況,並詳細瞭解了企業經營狀況及環境污染治理責任落實情況。
下一步,武陵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多方位、多角度推進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切實消除河道污染風險,為守護好沅江水域生態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撰稿:劉朝明 聶晶 田國豔
編輯:楊維維
審核:黎紅
簽發:陳敏
【來源:武陵區人民檢察院】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