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摯燕窩翻車:電商下架產品,添加劑涉違規,代工廠或陷認證糾紛

茗摯燕窩近日登上熱搜,被質疑為糖水。11月20日,直播帶貨的網紅辛巴方面發佈聲明稱,已將產品送檢。

然而,茗摯燕窩的麻煩並不止這些。新京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除了產品成分含量的問題外,茗摯燕窩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也涉嫌違規。同時,在天貓平台上,茗摯旗艦店已下架所有產品,而茗摯燕窩的代加工廠則疑似陷入SC認證糾紛。

茗摯燕窩翻車:電商下架產品,添加劑涉違規,代工廠或陷認證糾紛

茗摯燕窩被質疑是“糖水”

11月19日,辛巴方旗下主播在直播間推廣的“茗摯燕窩”因產品成分問題登上熱搜。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個人微博出示中廣測檢測報告稱,“茗摯燕窩”蔗糖含量為4.8%,成分表裏的碳水化合物為5%,認為該產品就是“糖水”。11月20日,辛巴方面回應稱,該檢測報告裏除冰糖燕窩製品含有的糖分外,還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

在王海送檢的報告中可以看到,1批次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2020/10/08)的唾液酸含量為0.014g/100g,即0.014%。但王海認為,上述唾液酸含量是萬分之1.4,每碗成本1元都不到,是忽悠粉絲。

燕窩製品的唾液酸含量究竟應為多少呢?新京報記者發現,在國家標準《GB/T 30636-2014 燕窩及其製品中唾液酸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中,燕窩製品的唾液酸含量範圍為0.006-0.56g/kg,即0.0006%-0.056%。而在由中國藥文化研究會頒發的《T/CPCS 001-2018 即食燕窩》現行團體標準中,即食燕窩唾液酸的理化指標要求是≥0.5mg/g,即≥0.05%。可見,無論是茗摯還是王海的送檢,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唾液酸含量都是在國家標準之內,但低於團體標準。

科信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鍾凱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國家標準是准入底線,團體標準則是用於行業自律。不管是國標還是團標,也只是符合了產品的屬性要求,並不等於可以為產品功效做背書。從營養角度講,人體自身也會分泌唾液酸,通過燕窩進補唾液酸的意義不是很大。

涉嫌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除唾液酸外,“茗摯燕窩”的成分表和配料表也引人關注。《GH/T 1092-2014 燕窩質量等級》規定,二級到特級的燕窩蛋白質含量應在30%-50%之間。但根據“茗摯燕窩”禮盒背後的營養成分表,其最終的燕窩製品蛋白質含量為“0”。

蛋白質是否會因燕窩製成燕窩製品而流失殆盡呢?對此,鍾凱告訴新京報記者,0並不等於完全沒有,可能是沒有達到相應的標註閾值。如果原料有一定蛋白質含量,但其製品幾乎沒有體現,要麼可能是沒有加燕窩,要麼可能是燕窩加的特別少,蛋白質沒有達到要註明的程度。

茗摯燕窩翻車:電商下架產品,添加劑涉違規,代工廠或陷認證糾紛

此外,“茗摯燕窩”包裝顯示,其產品類別為“風味飲料”,主要配料為純化水、冰糖、燕窩、海藻酸鈉、乳酸鈣。有網友通過實驗指出,當海藻酸鈉遇見乳酸鈣,會形成類似燕窩的透明物質,變成“仿燕窩”,可能是導致“茗摯燕窩”看起來固體較多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那麼,茗摯添加海藻酸鈉、乳酸鈣的行為是否合規?

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乳酸鈣的適用範圍包括加工水果、蔬菜罐頭(僅限酸黃瓜產品)、糖果、複合調味料(僅限油炸薯片調味料) 、固體飲料、果凍和膨化食品;海藻酸鈉的適用範圍包括稀奶油、黃油和濃縮黃油、生濕面製品、生乾麪製品、其他糖和糖漿、香辛料類、果蔬汁(漿)。

然而,新京報記者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查詢發現,茗摯燕窩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屬於茗摯燕窩的代加工廠——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明細包含的其他(燕窩罐頭)、風味飲料、其他類飲料(燕窩飲品),都不屬於可以使用海藻酸鈉和乳酸鈣的範圍。

天貓旗艦店下架產品

11月20日,針對蛋白質含量為0、被質疑用添加劑代替燕窩、唾液酸含量等問題,新京報記者多次致電茗摯燕窩的企業主體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廣州融昱”),截至發稿前,電話多次被掛斷。

天眼查資料顯示,廣州融昱成立於2019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林小芳,註冊資本為100萬元,經營範圍含鑽石和寶石飾品批發、預包裝食品零售、預包裝食品批發等。所申請的“茗摯”商標分類包含食品、方便食品、廣告銷售、啤酒飲料4方面。

在茗摯燕窩的天貓旗艦店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性價比滿滿,誠意之選”的宣傳語介紹。在抖音、微博、天貓等平台,茗摯燕窩的低價促銷活動很受消費者喜歡,並有“在直播間19.9元就能秒到”“普通人也能吃的燕窩”等評價。但也有消費者在食用後追評“口感很稀”“感覺不是燕窩的口感,介於瓊脂和果凍之間,碎碎的,小氣泡也很少,可見水溶性蛋白很低”。

11月20日晚,新京報記者在天貓平台發現,上午處於在售狀態的燕窩禮盒鏈接均已失效,茗摯旗艦店已下架所有產品。對於下架原因,新京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茗摯旗艦店客服發去詢問,截至發稿前,尚未得到回覆。

茗摯燕窩翻車:電商下架產品,添加劑涉違規,代工廠或陷認證糾紛
茗摯燕窩翻車:電商下架產品,添加劑涉違規,代工廠或陷認證糾紛

茗摯旗艦店下架所有產品,購買鏈接已失效。

代加工廠疑陷SC認證糾紛

同日,圍繞代加工廠是否違規添加產品配料,新京報記者依據官網、天眼查、天貓旗艦店等平台顯示的多個大洲新燕聯繫方式致電,電話均無人接聽。

天眼查顯示,大洲新燕成立於2018年,法人代表為丁秀貞,註冊資本2000萬元,第一大股東為旗下擁有“大洲宮燕”“大洲金絲燕”等燕窩產品的海南大洲金絲燕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官網介紹,大洲新燕主要進行即食燕窩、鮮燉燕窩、花膠燕窩、燕窩飲料、即食花膠、即食鮑魚等產品的代加工。除茗摯燕窩外,大洲新燕還曾做過漢宮燕即食燕窩、艾尚燕即食燕窩、飛燕鮮燉燕窩等燕窩產品的代加工。

而在11月13日,曾有消費者指出,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網站未查詢到大洲新燕,廈門主管部門向其表示,大洲新燕或因SC許可等問題涉案,正在處理中。11月20日,新京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對此進行核實時,對方回應,大洲新燕確實涉及部分案件,具體內容及原因不便透露。

而福建省衞生計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該平台上的企業信息是自主選擇備案的,並不會因為市監部門的處罰而撤銷記錄。如果沒有查到,也可能是企業選擇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生產,沒有進行備案。

目前,對於茗摯燕窩,辛巴所在的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廣州和翊”)在回應聲明中表示,如果消費者對這款產品有任何不滿,可以向茗摯天貓旗艦店申請退貨退款。同時,廣州和翊對此次燕窩事件深度自查,如發現該款產品有任何質量問題,會配合好有關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品牌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思煬 圖片來源 網絡、電商旗艦店截圖

編輯 李嚴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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