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訊 9月27日,記者從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獲悉,有人惡意逃票22次,涉案金額近5萬元。經該院提起公訴,車主陳某、駕駛員謝某強最終因涉嫌詐騙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和有期徒刑1年。
2018年3月,陳某購買了一台貨車跑運輸,並僱傭謝某強負責駕駛。兩人利用在貨車底部安裝的液壓泵改變重量,在收費站過磅時減輕計重達到逃費的目的。
2018年3月至6月初,陳某、謝某強共計逃費22次,應繳納通行費55705元,實際繳納通行費6274元,共計逃費49431元。
2018年6月7日23時許,陳某、謝某強在長潭西高速粟山塘收費站再次以上述方式逃費時,被長潭西高速稽查人員查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檢察機關指控,陳某、謝某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隱瞞真相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費,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該案系共同犯罪,陳某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謝某強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陳某因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謝某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對此,陳某提出上訴,請求對其減輕量刑或者適用緩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周凌如通訊員李俊鵬王俐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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