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始!一律記分
前段時間,
不少小夥伴都被羣裏或者朋友圈
這樣一則消息吸引:
“交管12123APP處理輕微交通違法不記分的政策即將取消”。
也就是説,
之前輕微交通違法,
在交管12123APP上處理只繳納罰款、
駕駛證不記分的“福利”沒有了。
那麼到底是怎樣的呢?
記者從相關負責人證實,
自12月1日起,
“交管12123”APP所有電子警察
抓拍糾處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律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記分
今後,
未系安全帶、接打電話、壓線等等行為,
都將嚴格按規定記分,
無法再享受免於記分處罰。
附:機動車駕駛證記分細則
扣1分:
1、非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2、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
3、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
4、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
扣2分: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及安全帶;
2、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3、營運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20%;
4、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的;
5、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扣3分: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6、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扣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3、不按規定避讓校車;
4、闖紅燈。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
3、酒後駕車扣證6個月,處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5、未懸掛或者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
沒及時處理違章的小夥伴彆着急,
江南君再告訴大家一個消息
推薦一個駕駛證減分的好辦法
今年,公安部推出多項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廣東深圳、湖南、江西等地試點實施了“學法減分”政策,即交通違法駕駛員可以通過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目前,學法減分正在江西省實行,操作起來也簡單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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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南都市報;
記者:李巧;
編輯:陳杰;
【來源:江南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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