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非居民廚餘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非居民廚餘垃圾,建議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計量收費機制。“根據‘誰產生誰負責,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生活垃圾按量收費將是必然的趨勢。”7月19日,同濟大學循環經濟研究所所長杜歡政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計量收費”有助減少餐飲浪費
非居民廚餘垃圾是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餘垃圾。杜歡政説,這些單位產生的廚餘垃圾數量大、繳納的資金來源有保障,對這些廚餘垃圾按量收費難度並不大。而且在生活垃圾中,首先對廚餘垃圾實施“計量收費”,有助於制止、減少餐飲浪費行為,降低垃圾處理成本。
我國生活垃圾中,廚餘垃圾佔比近60%,年均增速預計達10%以上。廚餘垃圾對環境危害大,處理成本高昂。北京市城管委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2月,北京家庭廚餘垃圾日均分出量為3541噸,如果按每年每噸901元處理費計算,每年政府需承擔的成本約為11.6億元。
隨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餐飲結構與數量的豐富化,廚餘垃圾產生量日益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也日益沉重。而且按照當前的情況,意味着“誰產生的垃圾越多,獲得財政補貼也越多”,違反了“誰受益誰付費”以及公平性的原則。
循序漸進開展生活垃圾收費工作
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出推動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調整收費標準;推行非居民餐廚垃圾計量收費;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農户生活垃圾處理付費制度。
“對於普通居民來説,計量收費方式還需探索。”杜歡政説,按照居民廚餘垃圾的實際產生量來收,是最精準的,但如此徵收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因此,有人建議按照住房面積、自來水費等來徵收。“接下來,還需宣傳好垃圾收費理念,在徵收方法上實現突破,循序漸進開展生活垃圾收費工作。”
目前,江西、深圳、成都等地都在廚餘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方面進行探索。2014年,北京開始要求產生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的非居民單位繳納非居民垃圾處理費,非居民餐廚垃圾收費標準為100元/噸或11元/桶。
《“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指出,到“十三五”末,力爭新增餐廚垃圾處理能力3.44萬噸/日。但我國餐飲垃圾2017年產生量為9972萬噸,相當於27.3萬噸/日,即使規劃的餐廚垃圾處理項目都能如期建成投產,處理率也僅20%左右。
杜歡政説,目前我國廚餘垃圾處理能力缺口較大。《指導意見》要求合理確定定額和分檔,拉大價格級差,體現有獎有罰,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將促進垃圾源頭減量。此外,收到的費用貼補到廚餘垃圾處理運營中,有助於提高設施的運營水平,改變一些項目“髒亂差”的狀況,減少垃圾處理“鄰避”問題。
國家機關事務局、住建部等五部委2017年聯合印發《關於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黨政機關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再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引導全民參與。杜歡政説,生活垃圾收費制度也可能遵循相似的路徑,最終步入“分類計價、計量收費”時代。(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