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香港立法會選舉推遲,合情合理合法

基於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定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中央政府表示充分理解和支持。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惟其艱難,方顯擔當。為了廣大香港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推遲選舉,是合理合法、必要及時之舉,香港主流民意紛紛表示支持和贊同。

推遲選舉,體現生命至上。進入7月以來,香港新冠疫情形勢極為嚴峻。從7月8日至30日,新增確診案例達1851例,連續10天單日病例破百,很多源頭不明。疫情大爆發的風險與日俱增,對香港市民的健康和生命構成重大威脅,短期內沒有緩和的可能。為了阻斷病毒傳播,特區政府早就出台了“限聚令”、限制餐廳堂食人數、讓公務員居家辦公。而選舉拉票、宣傳造勢一定會有人羣聚集、人際互動,投票日更會有數百萬人“出街”親密接觸。此前反對派搞所謂“初選”,造成大規模人員聚集,此後香港疫情出現爆發性增長,反對派難辭其咎。稍有常識的人都不難得出結論,如期舉辦立法會選舉將面臨公共衞生風險。特區政府不可能明知有風險而聽之任之,為了民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果斷決策、及時叫停才是負責任有擔當的表現。

推遲選舉,維護公平。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大批港人滯留海外及內地,因入境限制將無法行使投票權。疫情中老人的感染風險最大,登記選民中60萬名71歲以上老人的投票意願勢必下降。如期選舉,形同剝奪了這些人的選舉權。沒有安全的選舉環境,就談不上選舉的公平公正。推遲選舉,是尊重選民、維護選舉公平的必要之舉。

推遲選舉,於法有據。特區政府推遲選舉的決定,符合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香港特區《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疫情緊急、人命關天,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處置合理合法。對於推遲選舉導致的立法會“真空期”問題,中央政府將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作出決定,不會影響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的正常運作,也不會損害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權利和自由。

推遲選舉,符合國際慣例。特區政府做出推遲決定,參考了海外同類情況的經驗。據國際研究機構統計,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至少有68個國家或地區因為疫情推遲了全國或地方選舉。尊重科學、生命至上,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只要不是“雙重標準”的重度依賴者,都會認同和理解特區政府的決定。

偉大祖國是香港戰勝疫情和一切風險的堅強後盾。中央政府已經表態,將根據特區抗擊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從中央到特區,從香港內部到國際社會,誰真心為香港市民的健康負責?誰一心只有自己的政治私利?因邪惡的政治企圖不能實現而急得跳腳的香港反對派、自相矛盾仍強行“雙標”干預香港事務的美西方,已經將答案給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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