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申鋮、劉夏村)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防汛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會議稱,通過各種渠道,中央和地方財政用於災後恢復重建資金規模約1000億元,並建立資金直達災區和項目機制。
根據會議,當前仍要毫不鬆懈繼續抓好防洪救災,統籌做好南北方安全度汛、防颱風等工作。同時,要落實地方主體責任,不失時機開展災後恢復重建。
中央財政對受災較重省份倒塌和嚴重損壞民房增加補助;支持修復災毀農田和大棚、圈舍等設施農業,做好種子等供應,抓緊改種補種;抓緊推進水毀工程建設,支持地方搶修被毀道路、橋樑、中小水利等設施……會議明確了災後恢復重建的發力方向。
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離不開“真金白銀”的保障。為此,會議亮出了一系列硬舉措。例如,在前期中央已下撥資金基礎上,今明兩年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160億元對受災地區予以傾斜;允許地方將抗疫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債、特殊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恢復重建等。
“要精心組織抓好救災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羣體及時啓動救災響應,指導支持地方妥善安置受災羣眾;加強遙感等科技手段運用和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做好災情評估,協調加快水毀農田、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