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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扣、河防口、黃花城、亓連關……懷柔境內未開放段長城眾多,很多都是驢友打卡的熱門地。爬過野長城的人都知道,山下通往城牆的路口上,都會立着一個藍底白字的大牌子,寫着“保護長城 人人有責 未開放長城 禁止攀登”。
儘管這是一個禁止攀登的警示牌,但沒有明確擅自攀登的結果是什麼,所以有的驢友明明看見了也不為所動,甚至把這些警示牌當成“指路牌”:立着牌子的地方一定有通往野長城的路。
為了更好地保護長城,宣傳長城保護法律、法規,明示違規責任,近日,懷柔區文物所在涉及長城的懷北鎮、雁棲鎮、渤海鎮、九渡河鎮四個鎮的長城沿線重要的登城路口上,新設置了15塊寫有法律法規及相關罰則的長城警示牌。
警示牌上的內容分法條、內容、處罰標準三個部分。明確寫着,國家級《長城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二)規定,“有組織地在未闢為參觀遊覽區的長城段落組織活動的”,對組織者罰款1萬—5萬元,對參與個人罰款1000—5000元;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二)(三)和第二十條規定,“組織遊覽未批准為參觀遊覽場所的長城”,對於組織者罰款1000元到30000元;“攀登未批准為參觀遊覽場所的長城”的個人,罰款200—500元。
“以前遊客來了,我們跟他們説未開放段長城不能爬,大部分人都能聽進去,總有一小撮人覺得我們就是口頭嚇唬人而已,不能拿他怎麼樣,非爬不可。我們沒有執法權也不能硬攔。”長城專職保護員老楊告訴記者,“現在有了這個警示牌,什麼法規、怎麼規定的、罰多少錢,都寫得清清楚楚,我們再勸阻遊客就更硬氣了。”
據瞭解,北京市從2019年起就聘用了長城專職保護員隊伍。2020年5月,懷柔區文物所給全區131位長城專職保護員配備了長城電子巡檢儀,其中有“違法登城告知”功能。當保護員發現有人要非法攀登野長城時,可以讓對方用手機掃巡檢儀“違法登城告知”項裏的二維碼,內有“非法攀登長城人員違法告知書”。點擊“告知確認”按鈕後會出現“申請使用”定位信息和手機號的提示,點擊“允許”後,違法登城人員的手機號碼會自動傳到系統後台,一方面執法人員可以據此追責;另一方面,如果非法登城人員不停勸阻執意登城發生危險,便於第一時間確認位置信息進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