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達州的朱女士在當地一家4S店選中了一款車,並提前交納了一些費用,可在約定好的提車日,卻被告知提不了車,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朱女士按照與汽車銷售人員張某約定好的日子前來提車。可朱女士在4S店卻被告知,並沒有查詢到她的購車訂單。
四川達州市達川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鄧川:這個合同根本就不是4S店工作人員簽訂的,然後也沒有加蓋他們4S店銷售汽車專用合同章。
朱女士提供的這份銷售訂單上,銷售人員的名字為張某,但事實上,張某並不是這家4S店的銷售人員。
原來,朱女士預購車當天,張某將朱女士帶至4S店看車,在看中一輛白色SUV汽車後,張某便拿來一份空白銷售訂單,以自己的名義與朱女士簽訂了一份銷售訂單,並以手續費的名義收取朱女士一萬元。
四川達州市達川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鄧川:實際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4S店根本沒得任何關係,他既不是公司的員工,也和4S店沒有任何業務上的來往。
在朱女士交納一萬元手續費後,張某又以辦理保險、購置税等名義陸續向朱女士索要了三萬元,朱女士通過微信給張某轉了賬。
四川達州市達川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鄧川:張某收到錢之後,他並沒有拿去,幫受害人朱女士辦理購置税、交保險費,而是用於去償還自己其他的欠款和網絡貸款。
民警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沉迷於網絡賭博,輸了不少錢,他還辦理了多筆網絡貸款,為償還貸款,張某以帶人“買車”的方式,實行詐騙。民警很快將嫌疑人張某抓獲歸案。張某對詐騙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張某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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