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娃娃親”399對,對婚俗陋習説“不”就對了 | 新京報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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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文明體系對“娃娃親”是極度排斥的,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界定,以此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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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3日,涼山州布拖縣委、縣政府組織召開布拖縣深化移風易俗工作第一次視頻調度會。圖/“布拖發佈”官方微信公號

文 | 李萬友

據新京報報道,6月23日,四川涼山州布拖縣召開的深化移風易俗工作視頻調度會顯示,截至6月23日,全縣上下共簽訂了2萬餘份治理高價彩禮、喪事大操大辦、農村人居環境髒亂差深化移風易俗工作承諾書;已自願解除“娃娃親”399對。

399對“娃娃親”,這個數據引發了廣泛關注。在不少人看來,法律早就明確,公民婚姻自由,但沒想到,布拖縣竟然還存在“娃娃親”現象,而且為數不少。好在當地深入開展移風易俗工作,數百對“娃娃親”自願解除婚姻,迴歸婚姻自由,這再好不過,也説明當地移風易俗工作成效顯著。

“娃娃親”是包辦婚姻的典型表現,不僅嚴重束縛當代年輕人婚姻自由,更顛覆下一代愛情婚姻觀,影響和危害可想而知。縱觀古今中外,這種婚姻形式過早地將兩個尚不能作出自主決策的孩子的未來強行捆綁在一起,釀成了無數人間悲劇。因此,現代文明社會體系中對此類婚姻形式是極度排斥的,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界定,以此保障民眾的婚姻自由。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民法典》也明確指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毫無疑問,現代化文明體系內早已容不下“娃娃親”,法治社會更是如此,對婚俗陋習説“不”就對了。

破除“娃娃親”是民心所向,更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娃娃親”作為一種陋習由來已久,長期以來我國一些偏遠地區受經濟發展緩慢和當地風俗習慣制約,依舊殘存一些傳統時代的“娃娃親”現象,隨着文明演化與法治進步,這種現象應該徹底被拋棄了。

此次布拖縣在進行相關工作的時候也下了一番功夫。據澎湃新聞報道,當地基層工作人員既當“法治宣傳員”又當“情感專家”,個個使出渾身解數,通過列舉身邊因定“娃娃親”而引發婚姻破裂的真實案例,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將“娃娃親”的積弊對公眾做了清晰解釋,引導雙方簽訂解約協議。布拖縣此次之所以能一次性解除399對“娃娃親”,也是因為前期普法工作做得到位。

此外,當地還通過制定相關規定明確,凡已定“娃娃親”的,須從本實施意見發佈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婚約關係、退還禮金不得超過原給付的訂婚彩禮金。任何人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已訂立婚約的未成年人由鄉(鎮)、村(社區)負責調解解除。

在既有法律的基礎上,明確相關實施細則,並通過基層工作人員的廣泛宣講,主動作為,這都有利於提升當地民眾的法治意識,有效引導破除陋俗,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撰稿 / 李萬友(職員)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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