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我國城市地區急救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急救服務半徑10至20公里;院前急救救護車中至少40%為負壓救護車;120呼救電話10秒內接聽比例達到95%,3分鐘出車率達到95%……國家衞健委等九部門聯合公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指導意見》。
院前醫療急救是衞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醫療急救、重大活動保障、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意見明確,到2025年,建成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政府主導、覆蓋城鄉、運行高效、服務優質的省、地市、縣三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院前醫療急救人才隊伍長足發展,服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會公眾急救技能廣泛普及,急救相關產業健康發展,全社會關心支持急救事業發展的氛圍基本形成。
其中具體指標包括:地市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及縣級市設置急救中心(站);合理佈局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10至20公里。以地級市為單位,按照每3萬人口配置1輛救護車,以縣域為單位,根據縣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數,按照每3萬人口1輛的標準配備救護車。根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合理配置救護車類型,其中至少40%為負壓救護車。平均急救呼叫滿足率達到95%。全國120急救電話開通率達到100%。120呼救電話10秒內接聽比例達到95%,3分鐘出車率達到95%。院前急救病例書寫率達到100%。危急重症現場醫療監護或搶救措施實施率達到98%。地市級以上急救中心設立統一指揮調度信息化平台。與本級區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享。獨立設置的急救中心(站)急救醫師數量滿足服務需求。
在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推進急救中心(站)建設,地市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及縣級市設置急救中心(站),條件尚不完備的縣及縣級市依託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置縣級急救中心(站)。城市地區不斷完善以急救中心為主體,二級以上醫院為支撐的城市院前醫療急救網絡,有條件的大型城市可以在急救中心下設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合理佈局,滿足羣眾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農村地區建立縣級急救中心—中心鄉鎮衞生院—鄉鎮衞生院三級急救網絡,加強對鄉村醫生的培訓,充分發揮鄉村醫生在院前醫療急救中的作用。地市級以上急救中心要加強對縣級院前醫療急救網絡的指導和調度。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完善航空醫療救護管理標準和服務規範,構建陸空立體急救網絡和空地協同機制。
此外,要加強院前醫療急救專業人才培養,要組織急救中心醫師定期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急診、重症監護、麻醉等臨牀技能培訓,並採取多種手段拓展院前醫療急救醫師繼續教育形式和內涵。同時,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要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落實醫院首診負責制,規範院前院內工作交接程序,整合相關科室,建立院前院內一體化綠色通道,提高救治效率。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實時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診急救一體化建設。
意見還強調了對救護車輛的權利保障,其中明確,救護車在執行急救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為救護車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保障其不停車快捷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值班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