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聯合八鄉山派出所經取證調查,細緻研判,在八鄉山鎮抓獲一名涉嫌非法狩獵犯罪嫌疑人馬某,一野豬夾傷人案件水落石出。
10月23日,揭西市的陳某與朋友前往豐順縣八鄉山鎮和樂村“烏石坳”山上採草藥,卻被藏在山上的山豬夾夾傷了左腳腳踝。當日上午9時,正當倆人在“烏石坳”山上一路尋找可採草藥時,陳某感覺一陣痛感襲來,他低頭一看,原來中了“埋伏”,左腳被隱藏在山溝的山豬夾緊緊“咬”住了。見狀,陳某想用手掰開山豬夾自救,沒想到越弄夾越緊。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同行朋友趕緊打電話給家裏求助。得知“破解”方法後,該二人便用採草藥的鐮刀去固定山豬夾的鐵線,再用鐵線去解開山豬夾,最終脱困。幸運的是,陳某被夾後採取自救方法得當,因此並無造成嚴重傷害,事後陳某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接報後,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辦案民警前往八鄉山鎮,聯合八鄉山派出所進行調查取證、分析案情,嫌疑人和樂村村民馬某進入了偵查員的視野。經查,馬某如實供述其私放野豬夾的行為,為更好地捕獲野豬,他還改良設備,在傳統野豬夾上加裝報警裝置,一旦夾住東西便會通過手機信息收到“通知”,沒想到沒抓到野豬卻傷了人,馬某懊悔不已。
野豬夾是一種非人為直接操作並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犯罪嫌疑人馬某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進行狩獵,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嫌疑人馬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警方提醒:專項行動以來,豐順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捕獵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然而,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心存僥倖的人仍在山上偷偷放置野豬夾,結果造成野豬夾傷人事件。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上山要注意安全,預防意外的發生,走野路時儘量先用登山杖之類的棍子探路;對不確定的路況,如樹葉堆積較多、樹草過於茂密的地方,更要仔細觀察;萬一不小心中了野豬夾、毒蛇的“埋伏”,一定要保持冷靜,迅速報警求助,等待救援。
【全媒體記者】黃韜煒
【通訊員】豐公宣
【作者】 黃韜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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