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6日電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26日報道,涉嫌“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而被判刑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在限期內未繳納罰金和追繳金,檢方正研討強制執行方案。
資料圖:朴槿惠被押送至法院。
據法律界26日消息,截至自行繳納罰金限期的2月22日,朴槿惠未繳納分文罰金,也未告知是否繳納罰金。
韓國大法院1月14日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罰金1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根據韓國《刑法》規定,罰金須在判刑確定日開始的30天內繳清,若不繳納罰金,最多將進行3年勞動服務。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正研討強制執行方案,檢方或將進行朴槿惠在審判過程中被凍結財產的回收程序。此前在2018年,法院接受檢方要求,批准凍結朴槿惠位於內谷洞的住宅(當時公示地價約為28億韓元),以及約30億韓元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