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提醒!這些紅包必須退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綜合

春節期間在杭外來務工人員補助政策(“在杭大紅包”)已申領結束。因疫情防控形勢和各地防控政策的不斷變化,春節期間也有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個人安排出現臨時調整。

最近,有不少已領取紅包的外來務工人員諮詢,如在春節期間離杭,該如何主動退還補助資金?

今天,杭州發佈《關於重申春節期間在杭外來務工人員補助政策(“在杭大紅包”)的通告》。

如何定義“離杭”?

需滿足春節期間留在杭州。按照春節法定假日在杭來認定,也就是從2月11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2月17日(農曆大年初六)在杭來認定。

離杭退款怎麼退?

如果申領人在2月11日至17日期間離杭,請務必在2月26日前主動退還補助資金。

請注意:退款請通過銀行轉賬,切勿採用現金匯款或者支付寶轉賬。如在事後核查中發現承諾信息與事實不符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將取消政策兑付資格,依法追繳補助款項,並記入失信記錄;情節嚴重的,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退款方法

轉賬退款。辦理退款,個人可通過原申請平台(“親清在線”或“城市大腦”APP)查詢退款的銀行賬户,通過網銀或到線下櫃枱進行退款轉賬,備註退款人姓名。

注意:請勿採用現金匯款或者支付寶轉賬。退款轉賬儘量通過本人原收款賬户辦理,如果確實無法由本人辦理,可委託單位或他人進行退款。

平台登記。退款完成後,以單位名義申報的,由申報單位在“親清在線”完成退款登記操作;以個人名義申報的,由本人在“城市大腦APP”完成退款登記操作。如委託他人退款的,在登記時要填報退款的打款户名和賬號。

來源: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