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香港“立場新聞”公然發佈煽暴文章,市民舉報其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敦促警方徹查

香港網絡媒體“立場新聞”此前曾多次進行偏頗報道,據香港橙新聞等港媒報道,近日該媒體公然發佈煽暴文章,文中揚言“北愛爾蘭武裝反抗的土壤和環境並非絕不可能在香港發生”,香港人有條件“背水一戰”云云。在引發社會批評後,該媒體將文章刪除,不過,有港媒稱,法律界人士認為,煽暴文章已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立場新聞》將之轉載也有可能觸犯國安法,即使刪除文章也不代表可以豁免法律責任。7日,有市民到香港警察總部舉報該媒體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希望警方嚴肅徹查。

港媒:香港“立場新聞”公然發佈煽暴文章,市民舉報其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敦促警方徹查

台媒報道截圖

香港橙新聞報道稱,在《蘋果日報》近期受到多方批評之際,其難兄難弟“立場新聞”似乎不甘寂寞,一篇題為《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的轉載文章,引發不少人質疑觸犯香港國安法,最後只好刪文了事。

報道稱,此次“中招”文章在其網站顯示“已不存在”,不過被網友截圖留底,其原作者“歐洲再出發大聯盟”則未在臉書刪文,可謂是“豬隊友”。

橙新聞提到,文章內容相當露骨直白,直接探討煽動參照“愛爾蘭共和軍”(IRA)的武力抗爭模式在香港進行所謂抗爭活動,得出結論是“北愛武裝反抗的土壤和環境並非絕無可能出現在香港。”

另據港媒報道,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有關文章的作者涉嫌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及“恐怖活動罪”;而“立場新聞”轉載有關文章,也有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如果新聞機構全文轉載,等同宣揚有關信息。根據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處罰款或者充公犯罪所得;其他情況處5年以下監禁、“入勞役中心”、“入教導所”或者“社會服務令”、“入感化院”,並處罰款。

至於“立場新聞”已經刪除有關文章,馬恩國認為,短暫轉載都是宣揚,而法例並無規定宣揚的時間,所以不論是一年或一小時,只要有人接收到有關信息,這樣就證明了有關信息已經宣揚開去。

7日,多批市民到香港警察總部舉報“立場新聞”涉嫌煽動恐怖活動,違反香港國安法,手持“立場新聞煽恐威脅港人安全”“違反國安法必須嚴懲”的橫幅,以及“香港安全不容挑戰”等標語,向警方代表遞交舉報信,希望警方嚴肅徹查。(環球網 尹豔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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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持橫幅抗議“立場新聞”煽動恐怖活動(圖片來源:港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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