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被查,3人被“雙開”

本文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年10月14日,截至2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4人被查,3人被“雙開”。

審查調查

· 江西省公安廳二級警務專員甘清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江西省公安廳二級警務專員甘清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江西省監委指定管轄,鷹潭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青海匯信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康民接受審查調查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青海匯信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康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雷丙全接受審查調查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雷丙全(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中國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哈醫大附屬第一醫院原院長周晉接受審查調查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原院長周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

· 河北省滄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浩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滄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

楊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其行為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河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 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高振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高振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振坤無視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搞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健身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中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等財物;私自扣留涉及紀律審查資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藥材供應、合作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高振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高振坤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董貴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紀委監委對昌平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董貴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董貴蛟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並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所在銀行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提供幫助;在幹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款項結算、幹部錄用、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董貴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董貴蛟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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