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有些人一生可能都沒有好的機遇,有些人因為遇到了貴人或者遇到了好的機會,人生髮生了很大的改變。青島市民於先生了解到某汽車品牌有32台新能源汽車要處理,為此他希望能夠抓住這次好機會,大賺一筆。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花錢將這些車拍賣到手之後,卻被陸陸續續反映車已經報廢,向其追究責任,索要賠償,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拍下32輛車轉手,客户:是泡水車
於先生了解到某汽車品牌有32台新能源汽車要處理,因為價格非常便宜,總價值僅為103000元,如果轉手出賣的話,有很大利潤的。再三考慮之後,於先生與廠家取得了聯繫,並去到現場驗車。車的狀況並不是很好,車的電瓶已虧電,無法駕駛太長時間。於先生想着車子被放置的時間太久了,這並不算是質量問題,繳納了保證金,簽署了購買協議。
拍賣成功之後,後續手續的辦理也很順利,速度更是超乎於先生的預料。於先生期待着,這32輛車可以給自己帶來一定的利潤,當他將車子出售之後,陸續有人反應車子續航里程比較短。直到他將最後一批車賣到城陽,客户給他打電話稱他賣的車是泡水車,求他退款。
通過拆開電瓶的照片可以瞭解,裏面的確還有不少的積水,因為長時間被浸泡,有些零件已生鏽。
車子出現問題之後,客户第一時間開去了修理廠,工作人員表示新能源的車子進水了,基本就屬於已經報廢了,沒有修的必要了。經過對汽修業內人士的諮詢瞭解到,一般車輛停在低窪處或者雨水比較大之後就有可能會滲水,這種情況如果不拆開根本看不到。
律師:需自行承擔後果
之後於先生又陸陸續續接到了不少客户的電話,反饋的幾乎是同樣的問題。於先生希望有人能夠為這件事情負責任,他聯繫了拍賣行。而拍賣行則表示他們不承擔責任,如果車輛本身有質量問題,需要與賣方進行協商。
針對於先生所面對的情況,記者幫忙諮詢了律師。車子在拍賣前,廠商就已經邀請於先生查看了告知標的現狀,所以這件事情還是應該由於先生自行承擔後果。
花了十萬元買下32輛車是想要從中間賺些利潤,轉賣出去卻傻眼了,大家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嗎?
文案丨耕野
編輯丨藍逸飛
(部分參考來源: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