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税收優惠政策的通知》,這是落實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境外展品免税政策、建設國際旅遊消費中心、擴大對外開放、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形象和影響力的重要舉措!
01
什麼是境外展品免税政策?
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消博會展期內銷售的規定上限以內的進口展品免徵進口關税、進口環節增值税和消費税。每個展商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展品銷售上限按附件規定執行。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和汽車。
02
境外展品免税政策如何執行?
對展期內銷售的超出附件規定數量或金額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後又不退運出境的展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照章徵税。
03
展品清單如何管理?
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展品清單,由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或其指定單位向海口海關統一報送。
全 文 如 下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官方公眾號
來源:國際旅遊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