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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許可,還敢涉路施工!市交通執法部門嚴打擅自穿越高速公路埋設管道設施的行為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綜合

高速公路屬於國家所有,未經許可擅自穿越高速公路埋設管道設施的行為,屬於嚴重侵犯高速公路權益的行為。近日,上海交通執法部門查處了一起未經許可穿越公路埋設管道的違法案件。

2020年9月25日9時55分,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十大隊執法人員在對G1503南環高速公路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在97K+200M處有涉路施工活動。現場,一根直徑70cm長度30米的鋼管正呈南北方向穿越高速公路主線,鋪設在該處貝港橋下。執法人員隨即要求現場施工人員停止施工,並對其詢問調查。經查,該處工程系上海奉賢賢潤水務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賢潤公司”)新增鋪設污水管道項目,且該項目尚未獲得市交通主管部門涉路施工許可。

根據《公路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穿越公路埋設管線等設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的,應當事先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徵得有關公安機關的同意;所修建、架設或者埋設的設施應當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損壞程度給予補償。

而賢潤公司在未經許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設管道,不但沒有取得相關保障公路、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技術評價報告,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嚴重威脅高速公路運營安全,而且施工單位並不完全掌握高速公路沿線現有電力、光纜等設施情況。擅自穿越高速公路極易對現有電力、光纜等設施造成損害,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相關單位在施工前,應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手續材料,待審批部門現場踏勘,經批准予以許可後,方可施工。

現場,執法人員對施工情況進行了勘察測量,並對當事人開具了《調查處理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將污水管道移除,並且要要求施工機械和人員迅速撤離高速公路。目前,賢潤公司已向許可部門遞交申請材料,行政許可正在抓緊辦理中。

市交通委執法總隊表示,高速公路是國家的經濟動脈,絕對不允許高速公路存在任何安全隱患。交通執法部門將繼續加強對涉及高速公路安全的涉路工程的執法監管和日常巡查力度,對發現的違法施工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希望任何單位與個人不要不抱有僥倖心理,合法經營、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