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暫時是不可以選擇自主擇業的,但在不久的將來,符合一定條件的是有可能會實現的。這個從最近的《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徵求意見上已經明確,下一步符合一定條件的“軍士”是可以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
在部隊中軍官和士官還是有一些比較明顯的區別的,軍官主要是要通過考軍校、提幹或保送。要想能夠當上軍校,還是有一點難度,這個條件也是比較高。從高考報考軍校的,不僅需要非常高的高考成績,今年所有軍校的投檔線全部超過一本線,大多數軍校的投檔線超過一本線幾十分,“軍中清華”之稱的國防科大,在好多省都超過一百多分。想考上軍校,還需要非常嚴格的體檢、政審和麪試。當兵到部隊考軍校的,也是需要能夠有考學資格,並且錄取也是相當難的,近幾年軍考錄取是10:1。所以想在部隊在成為軍官還是非常不容易的。軍官主要在部隊中擔任指揮員和單位的管理者,士官在部隊中主要擔任骨幹。
士官目前的安置政策:目前士官主要的轉業安置有復員、轉業和退休,退休難度比較大,需要50週歲,服役滿30年。服役滿12年的士官轉業可以安排工作,符合轉業的士官還可以選擇自主就業(可以一次性領取退役補助)、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選擇自謀職業)。
自主擇業的條件:目前,自主擇業條件在軍改期間,服役滿18年營以上的幹部可以選擇自主擇業,在軍改前是需要服役滿20年的營以上幹部。實際上大多數選擇自主擇業的幹部主要在45歲左右,兵齡25年左右。
從這一點上來説,要想能夠自主擇業,需要這幾個條件,首先需要是幹部,還要服役滿18年以上,還要當到營以上幹部。今後自主擇業18年還能不能自主,還不知道。
再説一下自主擇業相關的待遇:選擇了自主擇業的轉業幹部,除了每個月發放一筆退役金外,就需要自己去尋找合適的工作了。目前,自主擇業政策在今年414之後,也引起了廣大自主擇業幹部的擔憂,希望今後在政策明確方面能夠考慮到一些實際情況,3號文件精神要有所體現。
不過從《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中已經可以看到,今後自主擇業可能即將退出歷史舞台,《保障法》中已經找不到自主擇業這個轉業安置政策了,有可能會改成了“逐月領取退役金”,具體的並沒有明確,但基本形式差不多。
從《保障法》中也可以看到,符合條件的“軍士”是可以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只是現在還並不知道具體的條件是什麼,軍士是按多少比例進行發放,最底的服役年限是多少,估計也是和服役年限有關。
這樣看來,目前士官是不可能選擇“自主擇業”,但今後士官是有機會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