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以法治精神守護知識產權司法底線 新疆法院切實做好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中國日報烏魯木齊4月21日電(記者毛衞華) 知識產權作為企業創新能力的體現,也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體現,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不被侵犯,是保證企業活力,激發市場創新、良性競爭的制度託底。

然而,隨着市場的激烈競爭,一些“假李鬼”卻敢借“真李逵” 的名號來達成自己的非法目的,不僅傷害了企業創新進取的信心,還增加了危害人民羣眾財產安全的風險。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依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為新疆地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也為企業發展解決出現“假李鬼”的後顧之憂。

4月21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新疆高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新疆高院向社會各界介紹了新疆各級法院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所取得的紮實成效,同時也發佈了四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在新疆高院發佈的曹某政犯假冒註冊商標罪一案中,曹某政在其親屬因製售假酒被公安機關查處後,仍用其親屬遺留的打包機、涉案商標標識、包裝盒、廢酒瓶等設備和材料,在其私自灌裝的白酒上使用與“貴州茅台”、“國窖1573”、“五糧液”相同的商標標識。

2021年3月曹某政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世界冠郡小區停車場內以每箱1200元價格出售假冒“國窖1573”白酒共10箱(60瓶)、“貴州茅台”白酒40箱(240瓶)。在之後再次交易時,曹某政被當場抓獲,當場查獲假冒“貴州茅台”商標白酒50箱(300瓶)。

偵查機關對曹某政制假窩點依法搜查時,查獲曹某政制作的300瓶假冒“貴州茅台”白酒、12瓶假冒“五糧液”白酒、假冒“貴州茅台”包裝盒、手提袋、酒杯、貼標、酒瓶、封口打碼機、打包機、封口機。經鑑定所查獲扣繳的672瓶白酒均系假冒註冊商標的白酒,共計價值134,400元。

最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曹某政犯假冒註冊商標罪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並沒收其製作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製假工具封口打碼機等作案工具。

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不僅是在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也是對不法分子的嚴正威懾。2021年,新疆各級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478件,同比增長102%。其中新收民事案件1442件,較2020年同比上升101%,新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1件,同比上升41%,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5件。

數據背後不僅是一批不法分子的投機取巧,更多的是折射出許多經營主體對於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對於知識產權的不瞭解。

近年來,在新疆各級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當中,維權案件呈逐年增長的趨勢,在知識產權案件中的比重也越來越大。據瞭解商業維權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權利人維權便捷,成本低;二是侵權人法律意識淡薄,經營不規範;三是受權利人委託的代理機構存在一定的逐利性。針對此類案件,新疆各級法院在具體司法實踐當中首先引導權利人正確的維權方向。一方面應允許適度的商業利益,以激勵、促進權利人維權,打擊侵權,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權利人將訴訟作為牟利手段,遏制維權出現異化,引導權利人向源頭維權。

在司法過程中,法院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在審查合法來源抗辯時,應充分考慮被告的舉證能力、行業經營習慣等實際情況,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對賠償數額,應充分考慮不同被告的經營主體性質、經營規模、經營時間、主觀過錯等因素,尤其要考慮疫情影響酌情予以綜合認定。

同時新疆法院加強與行業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合力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最後,法律工作者走進司法實踐的現場,加強法治宣傳。通過送法進企業活動,積極引導企業加強源頭把控,如重視防偽標籤的使用、防偽技術的更新。通過個案審理,教育引導個體商户增強法律意識,規範進貨渠道,建立健全進銷貨台賬制度。

在2021年新疆法院開展的“知識產權助力富民興疆”調研活動當中,法律工作者們發現企業、合作社、個體經營者主要存在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知識產權申請及運用不規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完善,保護體系構建不完善、知識產權維權不積極且方式單一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各地法院也將普法宣傳帶到了基層,給相關企業提供了相關的意見和建議:一是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企業設立專門機構或人員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開展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增強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整體規劃,發揮好知識產權應有的價值。二是規範知識產權申請與運用。企業自身在經營活動中,亦應當充分了解和關注與自身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規範申請和實施自身知識產權,避免侵害他人在先權利,提高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益。三是強化維權意識。在自己合法享有的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選擇合適的維權途徑,積極主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同時,為健全新疆地區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新疆高院早在2015年就與原自治區知識產權局聯合制定了《專利民事糾紛司法審判與行政調處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和《訴調對接機制合作備忘錄》,奠定了知識產權多元解紛機制的基礎。之後全區法院引入社會各種調解力量,針對知識產權案件進行專門的訴前及訴中調解。

去年新疆高院積極與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推進知識產權在線訴調對接平台建設,為當事人提供多種糾紛解決途徑。

此外,新疆高院還與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合作,在中國(克拉瑪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設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平台,以保護中心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為全區法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供範本。

目前全區法院知識產權多元化解糾紛機制運行效果良好,僅2021年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調撤率就為81%,明顯高於其他類型民事一審案件調撤率。

“下一步,新疆高院將會繼續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落實,不斷強化對下調研指導力度、優化知識產權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法治宣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以更實舉措服務自治區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蔣新華説道。(白玉林)(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