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菲律賓政府跨部門抗疫工作組發佈消息稱,菲政府決定將奧地利、捷克、匈牙利、荷蘭、瑞士、比利時和意大利列入“紅色清單”,該決定立即生效,有效期至12月15日。
根據菲律賓目前的防疫規定,在過去14天內到過“紅色清單”中所列國家的旅客均不得入境菲律賓;但如果這些旅客在11月30日凌晨12時前抵達菲律賓,將被允許入境,但須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並在抵達後的第7天接受核酸檢測;如果旅客只是在上述國家轉機而未入境,將不受該規定影響。
對於菲律賓公民回國,菲政府稱,在“紅色清單”國家的菲律賓公民,只能通過撤離航班返回菲律賓,同時須遵守針對“紅色清單”國家或地區旅客的入境和檢疫規定。
此外,菲政府跨部門抗疫工作組同意暫停11月26日發佈的一項決定,該決定準許來自免籤國家的完全接種疫苗的旅客於12月1日到12月15日入境菲律賓。
菲政府跨部門抗疫工作組稱,考慮到新冠病毒新型變異毒株奧密克戎的威脅,菲律賓將加強防疫措施,提高最低公共衞生標準。
11月26日,菲律賓政府禁止來自南非、博茨瓦納、納米比亞、津巴布韋、萊索托、斯威士蘭、莫桑比克的航班入境。(總枱記者 陶家樂)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