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與以往生育政策調整不同的是,這次全面三孩政策的出台明確帶上了“配套支持政策”,這意味着全面三孩政策不是一個簡單的由二孩到三孩的生育數量上的增加,還有配套支持措施。儘管相關政策細節尚未發佈,但是從國際經驗和國內期待來看,未來將出台的將會是全面的、綜合的、內容豐富的配套政策。
國家衞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列舉了10類配套政策,即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對婚嫁陋習、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家庭教育開支;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
這些配套政策體現了五個方面的特徵,即高質量、整體性、普惠性、協調性和公平性。其中,高質量突出體現在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上;整體性則體現在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整體考慮,要從適婚青年婚戀觀和家庭觀教育入手,對婚嫁陋習、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整治;普惠性則體現在生殖健康服務、托育服務、教育資源、住房、税收等方面的普適性;協調性主要強調生育政策與家庭教育開支、税收、住房、假期和女性就業合法權益上有機協調,確保生育養育教育成本能降下來;公平性則滲透在整個配套政策中的代際公平和羣體公平。
從日本、俄羅斯以及歐洲國家應對低生育率的政策實踐來看,生育的配套政策包括產假、育兒假、親子假、生育津貼、托育服務、税收減免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比如禁止墮胎、允許非婚生育等。國外的假期配套政策相對較為完備,包括產假、育兒假、親子假等。不同國家在假期中的工資替代率不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針對母親的有薪產假平均為18.1周,歐盟國家針對母親的有薪產假平均為22.1周,很多國家比如德國、西班牙、智利等針對母親產假的工資替代率為100%,而OECD國家針對母親的有薪育兒假平均為35.8周,歐盟針對母親的有薪育兒假平均為43.7周。很多國家出台了針對父親的育兒假,OECD國家針對父親的有薪育兒假平均為8.1周,歐盟國家針對父親的有薪育兒假平均為6.3周。除了假期外,歐美髮達國家普遍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托育服務體系。比如OECD國家平均有35%的3歲以下嬰幼兒享受了托育服務,韓國則高達56.3%。
當前,我國正處於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的重大戰略機遇期,為應對生育水平持續走低的風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亟須在配套政策上大力投入,尤其是加大生育領域的財政投入。我國在生育保險和托育領域的投入佔GDP的比重非常低,不到0.5%,而OECD國家在家庭投入(包括現金和服務)佔GDP的比重就為2.34%,歐盟國家平均為2.57%,美國為1.08%。可以説,我們在生育配套政策領域還大有可為。
(南方都市報,作者黃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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